垣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审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09-24 12:50 来源: 人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本页
根据晋人社厅发〔2021〕37号文件规定,经审核拟对以下20个企业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公示期5天(自2021年9月8日至9月13日),若认为有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或实际情况的,请在公示期向垣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359--688151
附件:附表一大型企业.xlsx
垣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