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无障碍浏览
  • 本站地图 网站地图
  • 登录 | 注册
  • 网站支持IPv6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垣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31 11:52      来源: 垣曲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YC04100/2022-00061 发布时间 2022-01-31
发布机构 垣曲县人民政府 文号
主题词 综合政务 体裁 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 号)要求,现公布垣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垣曲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uanqu.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垣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条例》和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以高质量公开助推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政务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1年,垣曲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904条。全年共编发《垣曲县人民政府公报》4期,刊登县政府文件27件,县政府办公室文件49件。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完善了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和答复文书规范化工作,提升了依申请公开答复办理质量。2021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3件,已全部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政策解读实现常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全方位解读政策措施。2021年以县政府和政府办名义印发的属性为主动公开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共64件,多样化解读率达到96.1%。

  二是不断拓宽政策解读传播渠道。充分利用“垣曲融媒”、“垣曲县电视台”、“虞风文化传媒”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不断加强解读文件在网络新媒体的发布。同时,要求县直各单位规范解读内容、提升解读质量、创新解读形式,逐步提高政策解读的可视性、可感性和传播力。

  三是多渠道开展政策咨询服务。为更方便企业和群众,我县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县长信箱”、线下宣传活动和微信公众号留言等渠道开展政策咨询服务。按照“谁定政策,谁做咨询”原则,积极解答政策执行机关和企业、群众的咨询,精准传达政策意图,助力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四)平台建设方面

  完成县政府门户网站向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完成网站IPv6改造,新开设疫情防控、转型发展、法治政府建设等专题栏目8个。同时,两次组织清理整合全县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注销、变更账号14个,保留账户8个,每周一对其更新情况进行检查,定期通报检查结果并将其作为政务公开年度考核依据。

  (五)监督保障方面

  全面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日常认真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做好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认真履行政务新媒体主办责任。年底组织实施政务公开工作考核,通过网上考核,对全县11个乡镇和27个政府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做到以考核谋工作、以考核促发展,推动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
制作件数

本年废止

数量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1

0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1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1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1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对政策性文件公开属性把关不够严;政策解读还存在短板,解读的方式方法比较单一;对各乡镇、县直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指导不够。

  改进措施:一是不断健全完善公开制度。根据《条例》规定,适时修改完善《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机制》,合理确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范围;二是进一步优化文件解读机制。严格执行“三同步”原则,提升政策解读质量,丰富解读形式;三是不断加大交流培训力度。要求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理论研究,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市印发的《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政务公开培训讲义》,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的认识和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