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无障碍浏览
  • 本站地图 网站地图
  • 登录 | 注册
  • 网站支持IPv6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文件>县政府文件

垣曲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垣曲县城镇土地级别调整和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01 10:36      来源: 垣曲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YC04100/2022-00911 发布时间 2022-06-01
发布机构 垣曲县人民政府 文号 垣政发〔2022〕8号
主题词 国土资源、能源 体裁 政发

垣曲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土地市场管理,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县人民政府于2021年对我县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进行重新划定和测算,更新成果经山西省自然资源厅(晋自然资技审〔2021〕92号)文验收通过。现将我县城镇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公布如下:

垣曲县城区及开发区土地定级基准地价表


  

   土地级别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开发区

单位

/m2

万元/

/m2

万元/

/m2

万元/

/m2

万元/

/m2

万元/

商业

676

45.07

583

38.87

476

31.73

338

22.53

262

17.47

住宅

591

39.40

505

33.67

405

27.00

280

18.67

213

14.20

工业

420

28.00

356

23.73

285

19.00

205

13.67

165

11.00

Ⅰ类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

515

34.34

429

28.60

345

23.00

247

16.47

202

13.47

Ⅱ类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

420

28.00

356

23.73

285

19.00

205

13.67

165

11.00

 

 

垣曲县城区及开发区土地级别范围

级别等级

主要分布范围

一级地

中条大街以东,纵七路以西,友谊路以南,建设路以北。

二级地

横济公路以东,新东街东150米以西,六一路以南,学府南路以北。

三级地

铜矿专用线以东,东环路东300米以西,八一路北200米以南,横济公路与东环路岔口以北。

四级地

定级范围以内除一、二、三级及开发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开发区

经济技术开发区

  该更新成果于2022年7月1日起实施,原城区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成果同时废止。

  该文件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解读。

 

  垣曲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6日

文件:垣曲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垣曲县城镇土地级别调整和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