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垣曲县公安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2-06-10 15:41      来源: 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YC04100/2022-00919 发布时间 2022-06-10
发布机构 市场监管局 文号 垣公发【2022】16号
主题词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 体裁 部门预决算

有关科室:

    为推动我县公安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有序开展,根据省、市、县文件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抽查事项

   (一)对旅馆业从业单位的监督检查。

   (二)对民用枪支经营使用单位检查

   (三)对爆破作业单位检查。

   (四)对保安行业相关单位检查。

    二、随机抽查事项及方式

    1、随机抽查事项: 按照 “双随机、一公开" 事项清单。

    2、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方式: 依按照 “双随机、一公开”单位名录库,通过抽签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

    3、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方式: 根据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通过“双随机” 抽检系统随机根据抽查事项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被抽取的行政检查人员与被抽取的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 应当回避, 并重新抽取行政检查人员。每次行政检查抽取的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三、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按照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的要求,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可以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对举报投诉多, 群众关注度高、诚信等级低或者有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记录的用人单位, 可以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 按规定实施,合理安排抽查时间,抽查对象较多的同一抽查事项可分几个时间段开展抽查。

   四、及时公示检查结果

   各相关业务科室要依据《“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按计划开展抽查检查工作。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检查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实施后续监管,依法处理,需移交其它部门的要及时移交,防止监管脱节。要促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力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自觉性。

    五、工作要求

    1、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审核制度” 三项制度要求, 全面、公正、文明执法。

    2、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 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将案件线索移送相关部门,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垣曲县公安局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