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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要闻动态>公示公告

关于有序解除静默管理的通告〔2022〕第53号

发布日期:2022-08-31 17:20      来源: 垣曲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本页

  自8月24日实施临时性静默管理措施以来,在垣曲县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本轮疫情基本得到控制。为有效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省市专家组意见,垣曲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9月1日上午8时起全县解除临时性静默管理措施,按中、低风险区分类实施相关防控措施。

  一、调整现有高中风险区等级

  1.荷宝高速闻垣段垣曲高速服务区高风险区降为中风险区。

  2.垣曲县黄河市场、垣曲县融媒体中心、皋落乡卫生院、皋落乡岭回村、东环花园南8号楼等5个中风险区降为低风险区。

  二、低风险区执行如下管控措施

  1.严格入(返)垣车辆、人员管控。所有入(返)垣人员,按照高中低风险区落实分类管控措施。各交通卡口继续落实“一卡一道一营地三查两检”等措施。

  2.有序恢复人员流动。农村地区倡导不跨村、不跨镇流动,城区居民小区继续保持一门出入,包联单位继续做好值班值守,严格落实“一扫三查”(即扫场所码、查体温、查健康码、查72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

  3.有序开放饭店、超市、农贸市场、药店、理发店、宾馆酒店等基本民生类场所。营业期间严格测温,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人员不得超过所承载人数的 50%。各类诊所、药店暂停销售“一退两抗”药品,发挥好哨点监测作用。

  4.公众娱乐等场所暂停开放。公众娱乐休闲场所(KTV、网吧酒吧、足浴店、洗浴中心等)、人员聚集经营性场所(健身房、体育馆、各类培训、中介机构以及夜市等)、公共文化活动场所(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电影院等)、旅游景点场所(自然景区、红色景点等)继续暂停开放;福利机构、养老机构等单位均实行封闭管理,开放时间根据疫情形势动态确定。

  5.建筑工地和重点项目复工复产。建筑工地和重点项目经住建局、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验收合格并备案后,有序复工复产。施工工人实行“两点一线”闭环管理。

  6.做好秋季开学工作。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拟定于9月13日起“分学段、分年级 、分期分批、错时错峰”有序开学。

  7.按规定落实核酸检测要求。全县常态化核酸检测频次由5日1次调整为3日1次。

  8.从严抓好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从严控制50人以上聚集性活动。坚持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

  9.落实交通管理举措。县域内公交车、出租车(含网约车)等开放营运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当前疫情形势仍然严峻复杂,“解封”不等于“解防”。请广大居民朋友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增强“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履行个人防疫责任,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服从乡镇 、社区疫情防控管理,积极配合核酸检测,不扎堆 、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支持全县疫情防控工作,共同维护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感谢广大居民朋友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垣曲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