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2022〕第71号
发布日期:2022-11-01 18:42 来源: 垣曲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本页
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11月2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检测对象
1.全县区域内的常住人口、流动人口。
2.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在校学生上门核酸。
3.接种新冠疫苗未满48小时人员不参加本次核酸检测。
二、检测时间
11月2日8:00—10:30
三、收费标准
免费
四、注意事项
1.区域核酸检测期间,全县实施交通管制,除卫生防疫、救护、应急等车辆外,公交车、出租车及其他社会车辆全部停运。
2.区域核酸检测期间,所有商铺、门店、农贸市场临时关闭、 歇业,小区(村)内居民只进不出。各乡镇、社区要组织发动所管辖的宾馆酒店、商超农贸市场、沿街门店、城中村出租房公寓、厂矿企业等场所人员自觉接受核酸检测,确保做到全覆盖。另外,区域核酸检测前一天已采样人员也要全部参加区域核酸检测。
3.区域核酸检测,城区由各包联单位牵头,社区配合组织实施;乡镇由各乡镇党委、政府牵头组织实施。要根据天气状况,提前做好采样点的布置、帐篷的搭建等工作。包联单位、乡镇负责核酸采样信息录入工作,医务人员承担核酸采集工作。
4.广大居民要主动配合,提前准备好“晋快检”采样码,无“晋快检”的提前准备好个人身份证,前往指定的采样点采样。全程佩戴口罩,采样时,保持安全距离,不随意走动;采样结束后,尽快离开采样点。行动不便人群由所在社区、包联单位或村安排采样人员上门采样。
5.区域核酸检测期间,有紧急医疗需求(急危重症患者、孕产妇等急需治疗人员),请拨打急救电话120。
接受核酸检测是公民应尽的义务。对拒不进行核酸检测的,将对其健康码赋黄码管理,请相关单位和广大居民及时关注官方消息,认真组织,积极参与,确保组织有序,应检尽检。
垣曲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