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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专题专栏>优化营商环境

县法院:高效调解化矛盾 助力企业再发展

发布日期:2022-11-21 09:21      来源: 垣曲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本页

  近日,垣曲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并当庭向双方当事人发送调解书,高效调解涉企纠纷,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原告垣曲县某某镁业责任有限公司、被告江苏某某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2日签订了买卖合同,约定被告提供给原告一批材料,货物总价为 5919510 元。合同签订后,被告因疫情原因未能按约定时间向原告提供材料,为此,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并要求被告返还预付款、支付违约金。

  开庭前,承办法官认真研究卷宗材料,多次通过电话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了解到双方均有调解意愿后,及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被告认为违约金过高,希望原告减少违约金,经过法官耐心劝解,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解除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被告自愿返还原告预付款 177 万余元并补偿原告各项损失50 万元;调解协议中还约定了惩罚性条款,如被告未按上述约定履行付款义务,自愿另行承担违约金 70 万元,既为企业争取了期限渡过困难,也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调解之后,被告已经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完毕,该案得以圆满解决,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体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本案是垣曲县人民法院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一个缩影,双方当事人获得双赢,为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创造了有利条件,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下一步,垣曲县人民法院将继续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工作理念,从一点一滴做起,积极营造“环节更少,程序更简、时间更短、效率更高、服务更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全县经济发展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