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工业企业上规升级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06-30 10:47 来源: 行政审批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本页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我县中小微工业企业上规升级(以下简称“小升规”),促进我县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近年来,县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坚定不移推动我县“小升规”培育工作,实现我县中小微工业企业规模化和专业化运营,取得了积极成效,为进一步推动我县中小微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收集整理了“小升规”部分相关的政策文件和解读要点,谨供参考。
“小升规”的意义
一是中小微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
二是中小微工业企业提高市场竞争力的需要。
“小升规”认定标准
“小升规”工业企业的认定,以成功录入国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库为标准,入库范围为当年主营业务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法人单位。
“小升规”申报条件
一、在本县域内注册成立的工业企业;
二、当年主营业务销售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以税务局本年度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为准)。
“小升规”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按照要求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主要包括:
一、调查单位年度审核登记表(一);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截止申报期最近一个月的利润表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四、截止申报期最近一个月的打印并加盖税务部门和企业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1)》;
五、企业生产经营场地入口的实地照片(需有企业名称的挂牌);
六、生产加工现场的设备照片。
“小升规”奖励扶持政策
一、依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建[2022]27号),第十二条专项资金鼓励支持中小微工业企业上规升级。
(一)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规模以上并纳入统计部门联网直报的中小微工业企业,给予每户30万元的奖励;工业企业首次“小升规”后连续2年未退出规上工业企业库的,省级财政给予每户5万元的奖励;连续3年未退出的,再给予每户10万元的奖励。
(二)对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条件的企业在首次“小升规”工业企业奖励的基础上奖励额度再上浮 30%。
(三)对新开工(投产)升规入统工业企业、主导行业由其他行业转为工业行业的转规入统企业,视同“小升规”工业企业,享受“小升规”工业企业相关奖励政策。
二、依据《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运城市进一步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运政发[2020]38 号)第五条支持中小微企业做大做强。
对首次“小升规”工业企业在省级奖励基础上再给予 1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依据垣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垣曲县进一步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垣政办函〔2021〕6号)第三大条鼓励中小微企业做大做强。
对通过省级认定的当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2000万元以上并纳入统计部门联网直报的中小微工业企业,给予每户 1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小升规”其他扶持政策
一、加大向科技企业的倾斜力度。对属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应(在有效期内)的首次“小升规”工业企业,同等条件下在申报省级科技计划时给予优先支持。
二、加大省级相关扶持资金项目倾斜。省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要向符合条件的首次“小升规”工业企业项目倾斜。省级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项目资金,在同等条件下可以给予倾斜。
三、实行金融优先扶持政策。工业企业首次“小升规”3年内,省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于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贷款需求优先予以支持,而且担保费率标准不得超过 1%。
四、加强社保补贴支持。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首次“小升规”工业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足额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金额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所需经费在就业资金中列支。
五、加强企业用地支持。各地要研究解决首次“小升规”工业企业的用地需求,对企业因增资扩产需要新增建设用地的,优先予以安排用地指标。对首次“小升规”工业企业租用国有资产类标准工业厂房的,各地要优先予以安排并对租金给予一定优惠;对租用其他工业厂房的,属地政府也可采取适当方式给予补贴。对首次“小升规”工业企业遇到的土地历史遗留问题,各地要建立绿色通道,根据企业具体情况提出解决办法,推动企业依法完善土地使用手续。
六、加强企业能源要素支持。积极推进工业企业能源使用监测信息平台建设。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政策,对首次“小升规”工业企业持续在规3年内的新增电力、燃气等能源消耗部分予以补贴。
七、加强入规工作支持。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政策,对首次“小升规”工业企业在报送统计报表工作方面给予一定的工作补贴,确保企业统计质量。
八、加强企业人才支持。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人才引进扶持政策,并向首次“小升规”工业企业倾斜,大力推动首次“小升规”工业企业引进的外地户籍的高层次人才(含高技能人才)子女在其父母工作或居住地就近免试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与当地户籍学生同等享受免费义务教育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