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垣曲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关于2023年垣曲县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奖补)项目分配使用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4-07-29 16:12 来源: 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本页
各有关项目单位:
根据运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市级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安排计划和任务清单的通知》(运农计财发[2023]21号)、《2023年垣曲县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畜禽粪资源化利用奖补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经中心项目领导组研究,确定垣曲县海量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垣曲县大智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等6家养殖场实施该项目,请项目实施单位按照批复实施,有关具体要求如下。
一、严格按照项目实施安排相关要求组织实施,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实施内容,确需调整变更的,要及时上报中心项目领导组变更。
二、严格按照省、市、县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使用资金,项目单位要用好奖补资金,规范票据及财务手续,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三、项目实施完工后,向项目领导组提交相关建设资料,县级验收合格后拨付资金。
附件:2023年垣曲县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奖补)项目实施安排表.xls
垣曲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