垣曲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定点医药机构评估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9-27 08:59 来源: 垣曲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本页
根据《运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通知》(运医保函〔2023〕131号),经我县医药机构评估组评估,垣曲川川中医诊所一家医药机构达到了准入条件,现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垣曲县医疗保障局反映。书面反映情况的,邮寄或直接送至县医疗保障局,请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电话号码。
地址:垣曲县医疗保障局
电话:0359—6061011
邮箱:yqxybzx@163.com
邮政编码:043700
垣曲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