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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处置(报废、报损、转让、调拨)

时间:2009-05-18 15:36来源:未知 作者:信息发布员 点击:
垣曲县财政局行政审批项目公示表 单位编号: 11 - 01 总编号:A- 061 审批项目名称 国有资产处置(报废、报损、转让、调拨) 审批方式 审批 审批依据 《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垣曲县财政局行政审批项目公示表

单位编号:1101           总编号:A-061

审批项目名称

国有资产处置(报废、报损、转让、调拨)

审批方式

审批

审批依据

《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财政部国资局国资事发〔199517

审批对象

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

审批条件

1、资产确需处理,并经有部门同意;

2、价格公平、公平,须经评估;

3、处置收入归国家属有,并报财政规定执行。

 

审批程序

单位申报、中介机构评估、主管部门审查同意,财政部门审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责任科室

财政局相关股室

配合部门

行政事业主管局

工作时限

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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