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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爆炸物品

时间:2009-05-18 15:48来源:未知 作者:信息发布员 点击:
垣曲县公安局行政审批项目公示表 单位编号: 15 - 04 总编号:A- 082 审批项目名称 民用爆炸物品 审批方式 审批 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审批对象 办理
  

垣曲县公安局行政审批项目公示表

单位编号:1504        总编号:A-082

审批项目名称

民用爆炸物品

审批方式

审批

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审批对象

办理民爆物品使用、储存、生产、销售单位

审批条件

1、工商营业执照;

2、采矿许可证;

3、矿长资格证;

4、安监部门验收报告(或安监局函)。

审批程序

1、民爆单位提出申请,办理档案,经派出所,治安大队。分管副局长审查后,方可购买。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责任科室

治安大队

配合部门

安监局、工商局、派出所

工作时限

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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