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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发票的使用和管理

时间:2009-05-18 20:15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垣曲县国家税务局行政审批项目公示 单位编号: 26------03 总编号: B-----036 审批项目名称 对发票的使用和管理 审批方式 审批 审批依据 1 、国务院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垣曲县国家税务局行政审批项目公示

                            

单位编号:26------03                          总编号:B-----036

审批项目名称

对发票的使用和管理

审批方式

审批

审批依据

1、国务院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函[1993]174号)第18条、242527条;2、部门规章。《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税发[1993]157号)

审批对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

审批条件

1、  申请书及申请项目;2、跨地区申请的提供担保人书面证明或保证金;3、新办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和银行开户证明;4、申请印制本单位名称发票的,应提供具体样式尺寸、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普通发票领购簿》;5、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材料。

审批程序

1、  提出申请;2、税务机关受理;3、税务机关审查;4、作出许可决定。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责任科室

计划征收股

配合部门

各征收单位  监察室

工作时限

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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