垣曲县国家税务局行政审批项目公示
单位编号:26------03 总编号:B-----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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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项目名称 |
对发票的使用和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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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方式 |
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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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依据 |
1、国务院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函[1993]174号)第18条、24、25、27条;2、部门规章。《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税发[1993]15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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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对象 |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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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条件 |
1、 申请书及申请项目;2、跨地区申请的提供担保人书面证明或保证金;3、新办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和银行开户证明;4、申请印制本单位名称发票的,应提供具体样式尺寸、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普通发票领购簿》;5、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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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程序 |
1、 提出申请;2、税务机关受理;3、税务机关审查;4、作出许可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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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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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科室 |
计划征收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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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部门 |
各征收单位 监察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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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限 |
20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