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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和国有未利用地

时间:2009-05-18 20:08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垣曲县国土资源局审批项目公示表 单位编号: 21 - 03 总编号:A- 163 审批项目名称 国有建设用地和国有未利用地 审批方式 审批 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二条
  

垣曲县国土资源局审批项目公示表

单位编号:2103                  总编号:A-163

审批项目名称

国有建设用地和国有未利用地

审批方式

审批

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二条

审批对象

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城市规划

审批条件

1、用地单位提出申请

2、县国土资源局审查;

3、报县政府批准。

审批程序

山西省人民政府晋政发〔199545

按地价的40-50%收取土地出让金

收费标准

资源规划利用股

责任科室

资源规则划利用股

配合部门

各用地单位、财务科、监察科

工作时限

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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