垣曲县交通局行政审批项目公示表
单位编号:19-11 总编号:A-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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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项目名称 |
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确需在公路上行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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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方式 |
审核、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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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山西省公路管理条例》《公路人民共和国交通部路政管理规定》〔2003〕第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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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对象 |
从事运输的单位和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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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条件 |
1、货物品名、重量、外形尺寸及必要的总体桦廓图(军用品除外); 2、运输车辆的厂牌型号;自重、轴重、轴距、轮数、轮胎,单位;压力、载货时总的外形尺村等有关资料; 3、货物运输的起始点,拟经过路线和运输时间; 4、车辆行驶证; 5、养路费、车辆购置附加税等公路规费缴证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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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程序 |
1、向县交通局提交申请书; 2、现场勘查; 3、县交通局研究批准(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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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交通厅》晋交技字(1992)第197号文件;《山西省交通厅》、《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物价局》晋交技字(2000)297号文件收费标准执行。(附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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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科室 |
路政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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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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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限 |
10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