垣曲县计划生育局行政审批项目公示表
单位编号:5-02 总编号:A-016
|
审批项目名称 |
非农业人口《二孩准生证》 |
|
审批方式 |
核准 |
|
审批依据 |
《山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17条 |
|
审批对象 |
符合《条例》十七条规定,允许再生育的,非农户育夫妻 |
|
审批条件 |
1、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2、一方丧偶生育过两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 3、双方再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均依制判给原配偶生活。 |
|
审批程序 |
由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原始证件及复印件,填报审批表。审批表由所在单位、主管单位审核后有领导签名加盖单位公章,报县直计生办审查核实后,报计生局计财没。由计生股提交局班子会研究同意后,再上报市计生委审核备案,由县计生局颁发《二孩准生证》 |
|
收费标准 |
表格及《准生证》工本费3元 |
|
责任科室 |
计划股、县直计生办 |
|
配合部门 |
|
|
工作时限 |
10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