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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农业人口《二孩准生证》

时间:2009-05-18 20:26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垣曲县计划生育局行政审批项目公示表 单位编号: 5 - 02 总编号:A- 016 审批项目名称 非农业人口《二孩准生证》 审批方式 核准 审批依据 《山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17 条 审
  

垣曲县计划生育局行政审批项目公示表

单位编号:502         总编号:A-016

审批项目名称

非农业人口《二孩准生证》

审批方式

核准

审批依据

《山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17

审批对象

符合《条例》十七条规定,允许再生育的,非农户育夫妻

审批条件

1、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2、一方丧偶生育过两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

3、双方再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均依制判给原配偶生活。

审批程序

由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原始证件及复印件,填报审批表。审批表由所在单位、主管单位审核后有领导签名加盖单位公章,报县直计生办审查核实后,报计生局计财没。由计生股提交局班子会研究同意后,再上报市计生委审核备案,由县计生局颁发《二孩准生证》

收费标准

表格及《准生证》工本费3

责任科室

计划股、县直计生办

配合部门

 

工作时限

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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