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机械的报废
时间:2009-05-18 21:06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次
垣曲县农机服务中心审批项目公示
单位编号:23------05 总编号:B-----005
|
审批项目名称
|
农业机械的报废
|
|
审批方式
|
备案
|
|
审批依据
|
《山西省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
|
审批对象
|
需要报废农业机械的单位和个人
|
|
审批条件
|
1、 连续使用年限超15年,主要部件自然磨损,失去修复
2、 连续爬窝三年以上,已无法修复或一次性修理和年修理费超过有关标准规定的
3、 因事故难以修复的
4、 用条件且无配件来源,车型老旧的进口动力机械或国产非定型和淘汰机械
|
|
审批程序
|
1、 填写报废审批表
2、 乡、村农机安全组织鉴注意见
3、 县农机监理站鉴定检验
4、 市农业监理站办理审批手续,收回牌、证
5、 县农机监理站备案
|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
|
|
责任科室
|
县农机监理站
|
|
配合部门
|
乡(镇)农机管理站
|
|
工作时限
|
30个工作日
|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