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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水许可证申请(取地下水、地下水工程施工前)

时间:2009-05-18 15:04来源:未知 作者:信息发布员 点击:
垣曲县水利水保局行政审批项目公示表 单位编号: 6 - 05 总编号:A- 021 审批项目名称 取水许可证申请(取地下水、地下水工程施工前) 审批方式 审批 审批依据 1 、《中华人民共
  

垣曲县水利水保局行政审批项目公示表

单位编号:605         总编号:A-021

审批项目名称

取水许可证申请(取地下水、地下水工程施工前)

审批方式

审批

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水法》;

2、国务院119号令《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

3、水利部4号令《取水许可申请审批程序规定》

审批对象

全县所有取水单位和个人

审批条件

1、按规定填写的取水许可申请书;

2、经批准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书的简要说明;

3、取水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水资源、论证报告)

4、取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5、取水许可申请的标的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时,第三者的承诺书或其他文件联合兴办取水工程的,还应附具由联合兴办人出具的取水申请委托书。前款1234项中的有关文件报告,应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并出具审批文件,不曾经过取水许可预申请取本,申请人可以只提交前款135项规定的文件。

审批程序

1、向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取水许可申请;

2、按规定填写取水许可申请书并提交的关文件资料;

3、需补正或有关部门审核的,水利部门在15日内通知申请人,申请人接到通知后30天内完成,否则取水许可申请无效。

4、现场踏勘;

5、水利政府部门在收到取水许可证申请之日起60天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对急需的30天内决定批准不批准,并将决定书面通知申请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责任科室

水资办

配合部门

电力部门

工作时限

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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