垣曲县水利水保局行政审批项目公示表
单位编号:6-04 总编号:A-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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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项目名称 |
取水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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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方式 |
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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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水法》; 2、国务院119号令《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 3、水利部4号令《取水许可申请审批程序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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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对象 |
全县所有取水单位和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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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条件 |
1、有取水许可证申请书批复文件; 2、取水工程竣工后经核验合格; 3、提交下列资料:(1)取水设备性能和计量装置情况;(2)取地下水的,交成井地区的平面布置图,单井实际水涤、单井的测试水量和水质化验报告; 4、其它有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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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程序 |
1、取水竣工后,持取水许可申请书批复件,到水利局申请验收(口头、书面均可) 2、水利局组织有关人员对水工程进行验收 3、验收合格后,发给取水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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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根据国务院119号令 收取工本费1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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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科室 |
水资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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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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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限 |
30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