垣曲县水利水保局行政审批项目公示表
单位编号:6-03 总编号:A-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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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项目名称 |
取水许可证预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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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方式 |
审核(立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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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水法》; 2、国务院119号令《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 3、水利部4号令《取水许可申请审批程序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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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对象 |
计划列入国家基本建设管理程序的新建、改建扩建设项目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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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条件 |
1、按规定填写的取水许可预申请书; 2、建设项目建议书的简要说明 3、取水工程取水量保证程度的分析报告; 4、取水水源已开发利用状况及水源动态的分析报告; 5、当取水许可预审请的标的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时,第三者的承诺书或者其它文件; 6、取水和退水对水环境影响分析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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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程序 |
1、向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取水许可预申请; 2、按规定填写预申请并提交有关文件; 3、需有关部门审核的,有关部门在30日内送出审核意见 4、需申请人补上的,15日内通知申请人补正,预申请人在30日内补定完毕,否则预申请无效。 5、水行政部门在60日内审查鉴述意见,并通知预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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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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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科室 |
水资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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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部门 |
计划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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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限 |
30-60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