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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检疫证的办理

时间:2009-05-18 15:52来源:未知 作者:信息发布员 点击:
垣曲县农业局行政审批项目公示表 单位编号: 10 - 03 总编号:A- 059 审批项目名称 植物检疫证的办理 审批方式 审批 审批依据 国务院 1992 年颁布的《植物检疫条例》 审批对象 农业
  

垣曲县农业局行政审批项目公示表

单位编号:1003           总编号:A-059

审批项目名称

植物检疫证的办理

审批方式

审批

审批依据

国务院1992年颁布的《植物检疫条例》

审批对象

农业部、省(市)及农业行政部门确定公布的范围性病虫害

审批条件

凡可以作为繁殖材料的种子、苗木、植物和植物产口

 

审批程序

1、办理调运检疫手续的单位和个人,提前15天报检,检疫人员在此时内提取样品进行室内检验之后发放《调运检疫证书》;

2、办理产地检疫手续的单位和个人,在田间苗木生长期三次申请检疫,检疫后发放《产地检疫合格证书》

收费标准

经济作物流产品价值的0.7%收取,禾谷类按产品价值的

0.4%收取

责任科室

植保检疫站

配合部门

执法办

工作时限

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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