垣曲县文化体育局行政审批项目公示表
单位编号:9-08 总编号:A-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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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项目名称 |
文物监管物品经营单位和个人经营资格的申报、销售文物监管物品的申报监写的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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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方式 |
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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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 《山西省文物市场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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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对象 |
本县从事专营文物和监管文物的经营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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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条件 |
1、县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签署意见的经营户申请书 2、在指定地点内经营; 3、有规范的店铺名称; 4、按照国家规定的经营范围经营; 5、无文物违法犯罪行为,有文物监管物品的保护条件; 6、有文物监管力量; 7、销售申报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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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程序 |
经营户将申请书和销售申请单报→县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审核签署意见报→市方物局→省文物局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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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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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科室 |
文物博物管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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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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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限 |
15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