垣曲县文化体育局行政审批项目公示表
单位编号:9-06 总编号:A-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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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项目名称 |
本县境内基本建设项目和工程的审批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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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方式 |
审批、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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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 《山西省文物钻探管理暂行办法》、《山西省文物局关于《山西省文物保护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条二十二条的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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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对象 |
本县境内的一切建设项目和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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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条件 |
1、建设工程初步选址方案; 2、工程规划方案; 3、因基建工程而进行的文物保护项目的有关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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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程序 |
建设单位进行基建前将选址方案报→县文体局指定有资质单位进行文物调查→文物调查单位对该工程占有地范围进行调查,编制占地范围进行调查,编织占地范围内文物环境评估意见书文物勘探、发掘所需经费概算书送→建设单位列入基建设预算→文物调查单位工程选址进行文物埋藏,报国家局批准发掘→县文体局向建设单位开具文物保护竣工通知书→建设单位基建工程可以开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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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1992)晋价涉字61号,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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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科室 |
文物博物管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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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部门 |
县计委、县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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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限 |
通知书下发后即可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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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项目名称 |
该事项应在建设局建设项目选址、规划审批和施工许可前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