垣曲县文化体育局行政审批项目公示表
单位编号:9-05 总编号:A-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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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项目名称 |
全县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项目的审批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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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方式 |
审批、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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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 《省文物局、省建设厅关于在国家级和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周围建设新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必须严格履行报批手续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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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对象 |
在县范围内在文物保护单位周围进行建筑活动的基本建设单位和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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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条件 |
1、建设单位拟在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基本建设的请示报告 2、拟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和有关图纸 3、各县市文物单位的建设项目必须有县级文物行政部门签署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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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程序 |
建设单位或个人携有关材料报→县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签署意见报告→市文物局签署意见→省文物局同意→省建设厅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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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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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科室 |
文物博物管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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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部门 |
县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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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限 |
7-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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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该事项应在建设局建设项目选址、规划审批和施工许可前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