垣曲县物价局行政审批项目公示表
单位编号:7-02 总编号:A-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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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项目名称 |
经营性收费项目、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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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方式 |
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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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依据 |
《运城地区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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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对象 |
1、邮电资费、交通运输收费,服务业收费、文化娱乐业收费、货物仓储收费、旅游业收费、各种保险、房屋出租、各种广告、信息服务收费等; 2、其他经营服务性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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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条件 |
1、提出申请; 2、符合上级物价部门批准文件规定; 3、法人资格证明或机构及经费来源情况的文件; 4、政府或业务主管部门批准的执业文件; 5、其他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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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程序 |
1、申请; 2、成本调查; 3、听证; 4、审批(或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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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晋价涉字(1992)340号文件、省物价局晋价费字(1999)326号文件。 1、证书工本费80元/证; 2、年审费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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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科室 |
收费管理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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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部门 |
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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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限 |
一般情况1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不超过15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