垣曲县运输管理所行政审批项目公示
单位编号:27------02 总编号:B-----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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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项目名称 |
道路运输企业、经营业户歇业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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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方式 |
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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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依据 |
《道路运政管理工作规范》交公路发(1997)51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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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对象 |
客运、货、车辆维修、搬运装卸、运输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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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条件 |
申请人作出书面申请,提供债权,债务及其它遣留问题处理的有关材料,关交回各种经营证件和运输票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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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程序 |
1、 申请人提前30天提业申请,填写《道路运输歇业申请表》; 2、 审核申请人提供的债权、债务及其它遣留问题处理的有关材料,10天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3、 经批准的应提前10天发布歇业通告 4、 收回证件和运输票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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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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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科室 |
业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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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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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限 |
10 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