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政府、尾矿库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尾矿库安全监管工作,深刻汲取闻喜中鑫矿业公司青山选矿厂“2·28”事故教训,确保我县尾矿库安全生产和已闭库尾矿库的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深化尾矿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巩固专项整治的成果,根据省“3·1”尾矿库安全生产紧急会议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成立尾矿库安全“五人工作小组”,并开展全县尾矿库安全大检查工作。
一、尾矿库安全工作“五人工作小组”成员
组 长:席玉琳(县安监局副局长)
成 员:文海涛(县安监局监管一股股长)
张 雷(县安监局监管一股)
王 鹏(毛家湾镇安监站站长)
邓占军(新城镇安监站站长)
二、尾矿库“五人工作小组”职责
(一)依照《安全生产法》、《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全县运行、在建、关闭尾矿库安全状况实施监督检查。
(二)深入尾矿库作业场地进行巡回检查,每月每库不少于1次,随时掌握尾矿库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依法责令企业及时整改并向上级报告。
(三)监督尾矿库企业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情况以及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指令整改、落实等情况。
(四)监督尾矿库依法进行生产和建设,监督尾矿库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
(五)监督尾矿库企业依法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监督安全设施、安全监控系统的安全投入情况。
(六)监督尾矿库企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
三、尾矿库“五人工作小组”检查方式和内容
检查方式以查看尾矿库作业现场为主,采取抽查、突击检查,并建立检查档案。基建尾矿库主要检查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状况、安全设施的安装,严格按批准的设计工程进行安全检查;生产库主要检查尾矿库干滩、坝体有无裂缝、位移、漏水、排洪设施、排尾设施和库区周边安全情况;已闭库的尾矿库主要督查是否违法违规再利用和使用,若发现违法行为,立即向有关部门和上级报告。实施压滤干排技术的尾矿库企业主要检查选厂安全、尾砂堆存、回水设施的安全状况。
“五人工作小组”开展安全检查时,所属乡(镇)政府分管负责人和安监站人员必须配合检查,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积极督促企业落实整改。
四、“五人工作小组”职权
“五人工作小组”有权按照法律、法规,对违法违规行为作出通报批评、行政处罚、限期整改、停产整顿、暂扣证照等决定,直至建议上级部门吊销相关证照和实施关闭。
五、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尾矿库安全生产监



管工作,深刻汲取“2·28”闻喜中鑫矿业公司青山选矿厂的事故教训,组织人员对属地管辖范围内尾矿库,包括已闭库尾矿库进行安全检查,严防非法排尾。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尽快明确包库负责人,并于3月20日前将名单报县安委会办公室(电话:6022263),同时要督促企业认真执行“三落实”工作,加强对管辖范围内尾矿库企业的安全监管,严禁企业以干排为名非法排尾堆存,认真落实好领导干部巡查尾矿库安全工作制度。
(三)对尾矿库闭库后的监管工作。企业对尾矿库闭库后的安全工作终身负责,严格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各乡(镇)政府要认真做好尾矿库闭库后的安全监管工作。
二○一○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