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 垣曲县人民政府关于 (11-11-09)
  · 中共垣曲县委宣传部 (11-11-09)
  · 垣曲县人工影响天气 (11-05-11)
应急管理
  · 机构设置  
  · 应急预案  
  · 法律法规  
  · 科普宣教  
便民服务
文化 教育 科技 医疗
体育 社保 就业 金融
市场 交通 外事 法律
 
 
>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报 >

垣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实施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通知

时间:2011-12-29 16:28来源:垣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admin 点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今年是三年医改任务全面完成的攻坚之年,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必须按时完成医改任务。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是医改的一项主要内容,根据省、市统一安排部署,县政府印发了《垣曲县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垣政发[2011]16号),对全县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进行了安排部署。为了进一步加快改革实施步伐,确保按时完成改革任务,现将有关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及早安排

  医改是世界性难题。党中央、国务院把成功实施医改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的一项重要举措,下了很大的决心,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医改成功与否,是对各级党委、政府执政能力的一次考验。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一定要站在关注民生、保障民生的高度,增强对医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对待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把医改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尽早研究安排,尽快投入行动,使医改成果早日惠及全县广大群众。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各乡(镇)、各单位要认真按照县政府垣政发[2011]16号文件和上级对口部门的相关文件,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和任务目标,制度实施方案,细化落实措施,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要将各项工作任务和工作措施安排到科室、细化到人员,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快进度,如期完成

  根据省、市总体安排,这次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工作要求在7月份全面铺开,8月份全面完成,9月份接受省政府医改办评估验收,10月份接受国务院医改办抽查评估。各单位都要按照县政府的安排,明确各自的工作进度,采取得力措施,既要保证和谐稳定,又要确保改革任务如期完成。

  四、强化责任,加强督导

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是今年卫生事业发展的重中之重,省、市政府已把医改列入今年各级政府的重点考核内容并实行责任追究。县政府也把此项工作任务列为对各部门的年度考核内容。县医改领导组将依据各部门任务目标要求(详见附表),对各单位工作开展、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导。对工作滞后、进展缓慢、敷衍塞责的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实行责任追究。

附件:垣曲县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任务进度安排表

------分隔线----------------------------
 
 
 
 
 
  承办:垣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青岛豪迈软件   晋ICP备05002952号
山西省运城市垣曲县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载
电话:0359-6022871  E-mail: yqxrmzf@163.com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