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今年是三年医改任务全面完成的攻坚之年,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必须按时完成医改任务。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是医改的一项主要内容,根据省、市统一安排部署,县政府印发了《垣曲县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垣政发[2011]16号),对全县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进行了安排部署。为了进一步加快改革实施步伐,确保按时完成改革任务,现将有关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及早安排
医改是世界性难题。党中央、国务院把成功实施医改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的一项重要举措,下了很大的决心,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医改成功与否,是对各级党委、政府执政能力的一次考验。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一定要站在关注民生、保障民生的高度,增强对医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对待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把医改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尽早研究安排,尽快投入行动,使医改成果早日惠及全县广大群众。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各乡(镇)、各单位要认真按照县政府垣政发[2011]16号文件和上级对口部门的相关文件,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和任务目标,制度实施方案,细化落实措施,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要将各项工作任务和工作措施安排到科室、细化到人员,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快进度,如期完成
根据省、市总体安排,这次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工作要求在7月份全面铺开,8月份全面完成,9月份接受省政府医改办评估验收,10月份接受国务院医改办抽查评估。各单位都要按照县政府的安排,明确各自的工作进度,采取得力措施,既要保证和谐稳定,又要确保改革任务如期完成。
四、强化责任,加强督导
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是今年卫生事业发展的重中之重,省、市政府已把医改列入今年各级政府的重点考核内容并实行责任追究。县政府也把此项工作任务列为对各部门的年度考核内容。县医改领导组将依据各部门任务目标要求(详见附表),对各单位工作开展、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导。对工作滞后、进展缓慢、敷衍塞责的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实行责任追究。
附件:垣曲县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任务进度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