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生育服务证》所需资料及流程
1、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夫妻双方《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5、夫妻双方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片2张;
6、特殊情况者需要相关的证明材料。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条件,领取《结婚证》的夫妻在子女出生前携带相关材料到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登记。
二、符合规定的,资料齐全的,及时办理生育登记并发给《生育服务证》,资料欠缺不全的,告知补全再予登记办理。
三、生育后注册,村(居)民委员会定期公示并通报《生育服务证》的发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