垣曲县水利水保局行政审批项目公示表
单位编号:6-01 总编号:A-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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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项目名称 |
河道采砂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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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方式 |
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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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依据 |
《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山西省河道管理条例》《河道采砂收费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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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对象 |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挖砂、采石、取土和淘取其它金属及非金属的单位和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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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条件 |
1、在河道采砂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采砂河段,所在河道主客机关提出河道采砂申请书; 2、必须说明采砂河段,开采量、时间、范围、深度、路线、作业方式,弃料处理方案,安全度讯措施以及负责人经审查批准领取许可证方可开采; 3、农民及河道两岸防护区的公民自产自用,需开采砂石、土料的可由居委会讦明,直接向所在县主管机关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由河道管理单位指定地点开采并免交采砂管理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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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程序 |
1、实地调查; 2、通知申请单位或个人领取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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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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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科室 |
管理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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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部门 |
各乡镇水管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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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限 |
7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