垣曲县水利水保局行政审批项目公示表

单位编号:601        总编号:A-017

审批项目名称

河道采砂许可证

审批方式

审批

审批依据

《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山西省河道管理条例》《河道采砂收费管理条例》

审批对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挖砂、采石、取土和淘取其它金属及非金属的单位和个人

审批条件

1、在河道采砂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采砂河段,所在河道主客机关提出河道采砂申请书;

2、必须说明采砂河段,开采量、时间、范围、深度、路线、作业方式,弃料处理方案,安全度讯措施以及负责人经审查批准领取许可证方可开采;

3、农民及河道两岸防护区的公民自产自用,需开采砂石、土料的可由居委会讦明,直接向所在县主管机关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由河道管理单位指定地点开采并免交采砂管理费

审批程序

1、实地调查;

2、通知申请单位或个人领取许可证。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责任科室

管理股

配合部门

各乡镇水管站

工作时限

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