垣曲县水利水保局行政审批项目公示表

单位编号:608         总编号:A-024

审批项目名称

跨河、穿河、穿堤河、工程建设

审批方式

审批

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997.8.29)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十七次代表大会通过(第二十七条、二十八条)

审批对象

所有在本县境内河道施工的建设单位

审批条件

1、要求提供工程建设、工程施工设计;

2、根据设计和本河道行洪要求,确定是否施工;

3、提供施工地点、单位、名称和设计部门;

4、施工单位提供洪标准可行性报告。

审批程序

1、根据提供的设计图,是否过到防洪和行洪要求;

2、实地测量计算,防洪标准

3、对达标者批准施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责任科室

防汛抗旱指挥办公室

配合部门

 

工作时限

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