垣曲县水利水保局行政审批项目公示表
单位编号:6-08 总编号:A-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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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项目名称 |
跨河、穿河、穿堤河、工程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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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方式 |
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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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997.8.29)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十七次代表大会通过(第二十七条、二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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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对象 |
所有在本县境内河道施工的建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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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条件 |
1、要求提供工程建设、工程施工设计; 2、根据设计和本河道行洪要求,确定是否施工; 3、提供施工地点、单位、名称和设计部门; 4、施工单位提供洪标准可行性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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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程序 |
1、根据提供的设计图,是否过到防洪和行洪要求; 2、实地测量计算,防洪标准 3、对达标者批准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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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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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科室 |
防汛抗旱指挥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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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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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限 |
3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