垣曲县卫生局行政审批项目公示表

单位编号:301          总编号:A-010

审批项目名称

卫生许可证

审批方式

审批

审批依据

《食品卫生法》《公共场所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199111号)

审批对象

公共场所经营者、食品加工、生产及经营者

审批条件

1、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扩建及改建工程的设计报告;

2、符合卫生要求;

3、有相关的检验报告

审批程序

1、食品及公共场所经营者申请;

2、从业人员体检;

3、卫生行政部门验收

4、审批、发证

收费标准

(晋价涉字〔199241号)

工本费10

责任科室

卫防股

配合部门

办公室

工作时限

公共场所30个工作日,食品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