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垣曲县2018年美丽乡村示范村项目建设的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9-05-08 17:23      来源: 垣曲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19-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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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用好2018年美丽乡村示范村项目建设资金,进一步巩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成果,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探索以农民自愿出资出劳为基础、政府奖补资金为引导、广泛争取各方支持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新机制,充分调动农民筹资筹劳开展村内公益事业建设的积极性,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及环境整治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为谱写新时代全面建成生态美、百姓富、实力强的垣曲小康社会新篇贡献力量

二、目标任务

使用2018年省级补助资金400万元实施王茅镇下亳村、华峰乡陈堡村2个村每个村200万元的基础设施及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建设,服务于全县乡村振兴。

三、项目确定

项目村由各乡(镇)政府围绕全县环境整治统一规划,报请县一事一议工作领导组研究同意,上报上级财政部门审定。

项目共涉及2个乡镇2个村、共914户、2977口人1个村为贫困村,2个村共有217 贫困户,贫困人口 636 人。

四、实施原则

(一)民主决策,筹补结合。项目建设按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实施管理,项目必须尊重民意,以村民民主决策、自愿出资出劳为前提,政府给予奖励补助,使政府投入和农民出资出劳相结合,共同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二)量力而行,注重实效。项目必须考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地方财政的承受能力,乡(镇)人民政府要统筹规划、加强引导,提高项目效用。

(三)规范管理,阳光操作。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确保筹资筹劳方案的制定、村民议事过程、政府奖补项目的申请、资金和劳务使用管理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接受群众监督。

(四)统一规划,优化设计。基础设施及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建设由县一事一议领导组办公室征求各乡(镇)、村意见,结合各村实际统一规划、设计并报请县一事一议工作领导组研究同意后,公开招标实施。

五、进度安排

(一)规划设计及招标。 3 15 日至 5月 31日

财政部门牵头完成统一规划设计,并组织乡、村审定。

(二)开工建设。 6 1 日至 10月10日

基础设施及环境整治工程建设项目争取在 5 月 31日前完成招标、6月10日前开工建设。

(三)竣工验收。 11 15 日至 12 月31  日

基础设施及环境整治工程建设项目争取在 11 月30日前竣工,12月 31 日完成验收。

六、保障措施

基础设施及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在县一事一议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由财政、农经组织协调各相关乡(镇)、村实施。财政局和农经服务中心负责将项目下达各乡(镇),基础设施及环境整治工程项目由县一事一议领导组办公室统一协调组织公开招标,聘请专业人员实施项目监理,实行专业监理和乡(镇)村监理双层把关,并具体协调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各乡(镇)按规定落实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报账核算、资金管理、档案管理等工作,监督并指导各项目村严格按相关规定落实“四议两公开”、筹资筹劳等工作,其他相关部门积极支持配合。

 

 

垣曲县农经服务中心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