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垣曲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养老服务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21 12:41      来源: 垣曲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本页

各乡(镇)民政办、城社中心民政经办 机构,各养老服务机构:

  近期,国内疫情多点暴发,我市临猗县也出现了新冠肺炎感染病例,全市疫情输入和扩散风险激增,给做好养老服务领域疫情防控带来更大挑战。根据《运城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服务场所新冠肺炎疫情精准防控的紧急通知》(运民电[2022]2号)文件精神,为有效预防疫情传播,确保老年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做好当前我县各类养老服务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养老机构暂停探视,实行封闭管理。

  各养老机构要切实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和家庭个人自我防护责任。既要做到精准识变、精准应变、精准防控,又要做到从严不过度,从细不疏漏,从实不失守,根据当前形势,严格按照民政部发布的《零星散发区域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二版)》要求实行封闭管理。封闭期间,停止一切探视、参观、咨询等聚集活动。

  二、加强养老机构内部防控保障工作。

  各养老机构要做好院内环境、室内外卫生保洁工作,严格落实晨检晚检制度,增加巡查频次,坚持体温测量、通风、消毒工作并做好记录,减少非护理人员进入老年人房间频次;要解决好养老机构老年人日常就医问题,与签约的医疗机构协调建立养老机构服务对象就医绿色通道,避免因外出就医导致交叉感染;要适量储备防控物资、生活物资,准备好足够的符合要求的院内隔离场所,完善应急预案并“实兵演练”;要组织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定期核酸检测,加强医养结合机构内部安全管理,防止院内感染;要严格进出养老机构物资的管控和消毒,特别是加强对进口、冷链物资的管控,降低疫情风险;要严把食品和消防安全关,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处理食品,认真排查消防隐患,杜绝安全事故。

  三、做好工作人员轮换岗和院内人员心理慰藉工作。

  各养老机构要严格控制工作人员外出,合理安排工作人员轮换岗,尽量延长轮换岗周期,鼓励养老机构工作人员“非必要不返家”,严格执行返院必须持有效核酸检测证明的制度;要加强老年人心理调节,做好正面宣传引导,普及心理健康知识;针对老年人身体状况、心理状态、家庭情况等条件,为老年人提供亲情服务,要为老年人提供电视广播、阅读等服务,引导老年人开展有益的趣味活动,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借助微信互动、网上视频、电话问候等方式,为老年人子女家属和亲朋好友开通交流互动渠道。

  四、社区居家养老和日间照料场所暂停聚集性服务。

  各城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场所,全部暂停运行,待全市感染病例清零后,方可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基础上有序开放;城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如有收住全时托养老人的,按照养老机构的疫情防控规定执行。

 

  垣曲县民政局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