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垣曲县民政局关于养老服务领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2-06-14 12:42      来源: 垣曲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本页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决策部署,有效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关于印发<全市养老服务领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运民发〔2022〕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打击养老诈骗专项会议安排部署,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优化服务“四管齐下”,依法严惩养老服务领域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有力促进全县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为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加强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和诈骗活动监测预警,紧盯发生在老年人身边、侵害老年人利益的人和事,从根源防范和化解养老服务诈骗问题。整治规范一批养老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依法查处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等场所。增强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全面压降养老服务诈骗存量风险、全力遏制新增风险,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三、主要任务

  (一)明确排查主体

  一是养老机构(包括依法登记备案养老机构、已登记未备案养老机构);二是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包括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三是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

  (二)把握排查重点

  一是重点排查民办、公建民营及规模相对较大的、涉及多产业领域的养老服务机构;二是重点排查养老机构运营主体、营销方式、收费方式等情况;三是重点排查养老机构投资人、法定代表人因为经济类犯罪被提起过诉讼,或者被纳入过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黑名单等情形;四是重点排查养老服务机构收取大额预收费、以办理“会员卡”“贵宾卡”等名义,收取高额会员费、保证金,预付费涉及人数、预付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承诺投资回报“炒床位”等情况;五是重点排查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需查明其对外宣传性质,是否收住老年人等信息。

  (三)掌握排查方法

  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场所)逐一上门排查,通过约谈负责人、查阅档案、查看收费记录、询问入住老人或代理人、座谈交流等方式,深入了解养老服务机构(场所)有关情况,填写摸排调查表。因疫情防控原因不能上门排查的,要综合运用视频、电话、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调查。在排查中,要善于利用互联网大数据资源,登录信用中国网站、中国裁判网、企业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站,查询黑名单情况、涉诉情况以及关联公司、企业经营异常、违法失信等情况,多维度对养老服务机构(场所)进行风险画像,建立相应数据库。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通过“线上+线下”模式全面宣传此次专项行动,发动群众参与,及时摸排掌握一批重点线索。结合实际大力宣传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假保健品套路营销诈骗等典型案例,多渠道向公众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引导老年人树立正确理财观念,提升老年人风险识别能力。充分拓展宣传阵地,走进公园、广场、养老服务机构等老年人聚集场所,实现宣传全覆盖。要大力拓展宣传渠道,充分发挥报刊、电视等主流媒体宣传主力军和新型网络社交平台重要生力军作用,在全社会营造浓厚氛围,实现区域内养老机构宣传标语、海报等全覆盖。

  (二)全面摸排阶段

  对我县养老服务机构(场所)逐一全面开展排查工作,做到不留盲点、不留死角。要将日常掌握的信息,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获取的信息相结合相比对,汇总形成排查对象清单。在排查过程中,要充分依靠城市社区服务中心(乡镇人民政府)、村(居)委会,形成排查合力。

  (三)分类整治阶段

  坚持“排查全覆盖、处置硬措施、风险软着陆”的工作原则,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按照“一院一策”的原则,对排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建立风险隐患等级从低到高的“绿黄橙红”风险管控名单。没有发现风险隐患的养老机构纳入绿色名单正常开展监管,其余按照“黄橙红”名单进行风险管控。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排查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并形成摸排情况报告。对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也要做好分类处置:对已经收住老年人,运营比较平稳,且没有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应当督促其尽快依法办理登记,并加强后续跟踪检查,确保风险整体可控;对已经收住老年人,且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应当责令退还资金,并根据场所性质进行分类处置,属民非性质的社会组织由县民政局处置,属企业性质的移交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子以查处、取缔。

  (四)总结提升阶段

  在全面分析摸排、及时依法稳妥处置基础上,认真总结工作成效,综合我县养老服务诈骗的总体情况、主要特点和形成原因,研究加强后续防范、检测和预警工作的政策措施,建立完善信息共享、风险排查、事件处置、案件移送等工作制度和操作流程。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开展这次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把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纳入2022年工作重点,成立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分解工作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发现重大案件线索、重大风险隐患,第一时间报告。

  (二)突出协调配合。要充分发挥好专项行动办公室、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等协调机制作用,对重大敏感案件、重大政策制定、专项工作安排等互相警示提醒、加强会商研判。要与政法、公安、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等单位建立定期通报机制,配合做好养老诈骗的调查认定、定性定级、风险评估、后续处置等工作。要主动与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线上线下数据对接共享,及时掌握信息,依法依规开展监管。

  (三)加强舆情监测。要加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过程中的负面舆情监测和应对,及时跟踪社会热点,认真对待和处置信访和政府热线、网民留言中的问题线索,避免小事变大、大事变炸,造成负面舆情蔓延扩散,带来不利影响。

  (四)建立长效机制。以本次摸排整治行动为契机,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加快完善养老服务诈骗防范化解机制,健全综合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不断健全完善老年人福利和养老服务体系,加快推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建立,加大基本养老服务供给,减缓全社会“养老焦虑”。

 

  垣曲县民政局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