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财政信息>其他信息
公 告
发布日期:2022-09-01 09:00 来源: 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 YC04100/2022-01077 | 发布时间 | 2022-09-01 | ||
发布机构 | 财政局 | 文号 | |||
主题词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 | 其他 |
各代理记账机构及相关业务需求者:
为加强代理记账行业监督管理,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切实规范会计服务市场秩序。2022年8月,垣曲县财政局按照上级部署开展全县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山西嘉诚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山西宏伟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垣曲分公司、山西鸥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捎点宝技术有限公司垣曲分公司、运城锦泽财税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代理记账机构在未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从事代理记账业务。 县财政局已责令该5家代理记账机构停止代理记账业务并进行认真整改,该5家代理记账机构在未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之前不得从事代理记账业务。
县财政局在此提醒全县代理记账业务需求者,应当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规定,委托持有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代理记账机构进行代理记账,否则将要承担相应的财务风险和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垣曲县财政局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