垣曲县教育局关于2022年下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9-26 09:13 来源: 垣曲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本页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2022 年下半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晋教师函〔2022〕66 号)有关要求,为做好垣曲县2022年下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种类
垣曲县教育局受理: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
二、认定范围
(一)户籍在垣曲县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垣曲县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市县户籍人员;
(三)驻运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四)持有山西省签发的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居民,或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持有五年有效期内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运城市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以上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均可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
三、认定时间及地点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9月26日9:00至9月30日18:00
现场确认时间:2022年9月27日8:00至10月9日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现场确认地点:垣曲县教育局二楼人事股
申请人需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认定条件
申请人需持有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的“资格种类”“任教学科”应与上述证明或证书一致。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人员应当笔试、面试均合格,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应当通过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条件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学科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以取得证书为准。普通话证书目前不设有效期,国家普通话证书全国通用,但部分证书上标注了证书有效期的,以标注时效为准。
(五)身体条件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和《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晋教人字〔2005〕19号)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五、其他须知事项
(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请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
(二)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按照垣曲县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申请人办理现场确认时,应戴好口罩,出示行程码、健康码、场所码、3日内核酸检测证明,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在指定位置安静有序排队等候,不扎堆,不聚集。
六、申请人操作流程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开放期间注册个人账号(注册需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证件号为个人账号,一经注册不能修改,请务必仔细填写。
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开始前,申请人应先完善个人信息和下载《个人承诺书》。
(一)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点击“个人信息中心”,在该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照片要求为近期白底免冠无头饰正面。
1.“个人身份信息”。申请人在该栏目需完善性别、民族(港澳申请人选择民族时可选具体一个民族或其他)。申请人可在此页面修改除“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以外的其他信息。
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合格的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查看本人的考试情况。
3.“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1)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核验普通话证书信息。
(2)如果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3)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4.“学历学籍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历信息。
(1)在“核验学历”类型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学信网)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相关信息。
(2)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3)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4)如果申请人持有的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按照步骤③进行操作,并上传《港澳台学历认证书》或《国外学历认证书》。建议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中国留学网”进行学历认证。
5.“学位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位证书信息。
6.“教师资格证书信息”。已经申请认定过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以在该栏目查看已有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二)下载《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可以在认定报名开始前,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页面下载《个人承诺书》,待报名时使用。
下载的《个人承诺书》用A4白纸打印。承诺书用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请在“承诺人”处正楷书写签署本人姓名,并在“年月日”填写签字时间后,将纸张竖版、正面、整体清晰拍照上传。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可在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务必重新上传。
(三)选择认定机构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选择垣曲县教育局认定,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选择运城市教育局认定。
(四)网上报名
申请人在网上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教师资格认定”模块进行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
(五)体检
申请人员在网上报名成功后,到垣曲县人民医院一楼体检中心领取对应的体检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网上报名同版1寸照片1张,费用自理,禁用早餐(空腹,不能喝水,提前3-5天清淡饮食,时间不超过早上9:00)。备孕人员须完全按体检表内容逐项检查,不可缺项;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但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
法定节假日期间体检需提前预约,体检咨询电话:13934385171。
(六)现场确认
申请人在现场确认时应向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提供如下材料:
1.身份证明
(1)内地居民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2)内地居民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4)驻运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运部队。
2.学历证明
毕业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核验成功的,可不提交毕业证原件。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在线申请,网址:https://www.chsi.com.cn/xlcx/bgcx.jsp),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山西省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对学历验证不做要求,只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即可。就读于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夜大学、函授)、网络教育的人员须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3.考试条件材料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系统比对核验,无需现场提交。
4.普通话条件材料
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比对核验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核验成功的可不提交。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申请人可登录“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www.cltt.org/)查询本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相关信息,打印查询页面。
5.身体条件材料
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提交《山西省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原件,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需提交《山西省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原件,所贴照片与认定网报照片同版,需在垣曲县人民医院体检且当次有效。
6.无犯罪记录证明
由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并加盖公章。
7.个人近期白底免冠无头饰正面一寸证件照片1张
应与网上报名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版,背面注明姓名、报名号,制作教师资格证书时使用。
申请人在以上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现场确认咨询电话:0359-6028891
(七)资格认定
垣曲县教育局在受理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做出认定结论。
(八)发放证书
申请人到垣曲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教师资格证》和加盖公章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请及时关注“垣曲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领取通知,将公布具体的领取时间、地点、本人或代理委托领取的要求等。
垣曲县教育局
2022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