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垣曲县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的倡议

发布日期:2022-11-17 11:07      来源: 文旅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本页

    为贯彻落实《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的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县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本体保护修缮、历史风貌维护、旅游文创开发、文化传承发展等保护利用全过程,着力解决文物建筑保护管理力量不足、日常维护保养不到位等问题,推动文物建筑“有人管、在利用、出效益”。

    现允许社会力量可通过社会公益基金、全额出资、与政府合作等方式,按照国家文物局印发的《文物建筑开放导则(试行)》和《山西省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办法》要求,利用文物建筑开设博物馆、陈列馆、艺术馆、农村书屋、乡土文化馆和专题文化活动中心等公共文化服务场所,也可利用文物建筑开办民宿、客栈、茶社等旅游休闲服务场所,开展社区服务、文化展示、参观旅游、经营服务、传统技艺传承和文创产品开发等,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让文物真正“活”起来

    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可获得该文物建筑保护一定时间的管理利用权,管理使用期限最长一般不超过20年,县文物主管部门定期组织对文物建筑保护利用状况开展评估。现拟定以下2处文物建筑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望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

乐尧黑龙庙

    乐尧黑龙庙位于垣曲县解峪乡乐尧村前岭自然村东600米。始建年代不详,据庙碑及题记记载,清康熙五年(1666)、乾隆三十六年(1771)、嘉庆十七年(1812)、道光三年(1823)、咸丰元年(1851)屡有修葺。坐北朝南,东西长33.85米,南北宽12.15米,占地面积411平方米。现存玉皇殿、黑龙殿和圣母殿。玉皇殿面阔三间、进深六椽、前檐插廊、单檐悬山顶、七檩前廊式构架、前檐辟板门,次间辟直棂窗。黑龙殿、圣母殿均面宽三间、进深四椽、五檩无廊式构架,梁架使用天然原材、单檐悬山顶。玉皇殿廊下现存清代重修布施碑2通,院内立碑2通。1995年被垣曲县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一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朱家沟退坂庙

    朱家沟退坂庙位于垣曲县历山镇朱家沟村前沟自然村村中。坐北朝南,东西长10.30米,南北宽8.60米,占地面积89平方米。原规模和创建年代不详,现存建筑为清道光四年(1824)重修。现存献殿、东耳殿。献殿面阔三间、进深四椽、前有廊、灰瓦悬山顶。东耳殿依靠于献殿,小一间形制,结构简洁。献殿后墙镶嵌石碑3通,殿内东墙嵌有碑刻4通。2006年被垣曲县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二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