垣曲县人民政府关于中条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2-10-25 17:11 来源: 垣曲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本页
为进一步提升供电服务水平,全面解决中条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职工用电质量差、电压低等问题。依据中条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垣曲县人民政府、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垣曲县供电公司《占用土地协议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县政府决定收回中条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晋垣国用(2005)第101-227-1号土地中部分(2228.83平方米,3.34亩)国有土地使用权并注销其土地登记。
如对通告有异议可在通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县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反映。
垣曲县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