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垣曲县教育局关于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幼儿教师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1-17 09:37      来源: 垣曲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本页

  为加强我县学前教育队伍建设,确保幼儿教育健康发展,现公开招聘46名劳务派遣制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通过面试方式进行。

  二、用工形式

  用工为劳务派遣形式。被派遣人员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经测评合格后派遣至幼儿园从事幼教工作。幼儿教师实行岗位工资和劳动合同制管理,不占事业单位编制。

  三、幼儿教师的条件

  1.思想品德要求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符合《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安心幼儿教育工作。

  2.身体要求

  具有适应幼教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山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的规定要求。

  3.年龄要求

  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28日后出生),有垣曲县幼儿园从教经历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1月28日后出生)。

  4.学历及专业

  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学前教育专业优先。

  5.教师资格

  取得教师资格证者优先。

  6.户籍

  垣曲户籍或垣曲常住人员。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人员;

  (3)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曾因严重违纪受过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28日—29日。

  2.报名地点:垣曲县城西幼儿园。

  3.报名计划:共计46个岗位,详见《垣曲县2023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幼儿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4.报名时携带的材料:

  (1)《垣曲县2023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幼儿教师报名表》1份(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户口簿复印件(首页与本人页)1份。

  (3)毕业证原件、复印件1份,电子学历备案表1份。

  (4)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1份。

  (5)有垣曲县幼儿园从教工作经历的,提供工作证明1份。

  (6)近期1寸免冠红底彩照3张。

  5.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2023年1月30日14:30-17:00,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垣曲县城西幼儿园。

  6.面试时间:拟定2023年1月31日早6:40报到,7:00开始,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地点:垣曲县城南幼儿园。

  (二)面试

  面试包括讲课和特长展示两部分,总成绩=讲课成绩+特长展示成绩(合格线为60分)。

  1.讲课:成绩满分70分。主要采取面对评委讲课的方式,独立备课60分钟,讲课时间不超过7分钟。

  讲课内容:《幼儿园素质教育画册--语言》中班下册,希望出版社出版。

  2.特长展示:成绩满分30分,主要以幼儿教师“说、唱、弹、跳、画”五项基本技能才艺展示,可任意选一项,时间不超过3分钟,所需器材自己准备。

  (三)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以各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出现并列情况,依次根据以下五个条件确定体检人员:幼儿教师资格证、学前教育专业、学历的高低、讲课成绩的高低、特长展示成绩的高低。体检按照《山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岗位递补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各种原因,造成各学校幼儿教师岗位空缺时,按全县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资格复审和公示

  对所有拟使用人员的材料逐一进行严格审查。一经发现考生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招考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人员,取消其资格。资格复审无异议的,确定为拟使用人员名单,并在面试考点外和“垣曲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录用与待遇

  1.人员使用办法

  对录用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1学期。试用期内,不胜任者予以辞退。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内,必须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合同期满,根据每年的考核情况和本人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同意后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垣曲县教育局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用工协议。

  2.岗位安排

  按照报名岗位进行安排,对递补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

  3.工资待遇

  劳务派遣机构按照合同约定,逐月为聘用人员以我县现有劳务派遣制幼儿教师工资标准执行,聘期内按《社会保险条例》规定统一缴纳养老、医疗(城镇居民)、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单位统筹部分),个人缴纳部分按条例规定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七)录用人员的管理

  参照《垣曲县政府购买服务幼儿教师管理办法(试行)》执行。由学校和劳务派遣机构按劳动合同约定对录用人员实行统一管理,并按劳务派遣协议派遣录用人员到教育部门,由教育部门进行岗前培训后,根据报考岗位统一在县内各幼儿园安置。幼儿园负责按照合同约定对录用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及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教育部门和劳务派遣机构。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继续留用的,由幼儿园提出申请,经教育部门批准,劳务派遣机构可续派续聘。对于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违反其他相关规定的,劳务派遣机构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五、工作纪律

  (一)使用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简化或合并有关程序。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监督,严禁有关单位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将予以严肃处理。

  (二)使用工作应当执行有关回避规定。对从事面试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如实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其他

  根据最新疫情防控情况,面试前疫情防控部门有其他防控要求的,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安排。

  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垣曲县教育局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幼儿教师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59-6023671

 

  附件:1.《垣曲县2023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幼儿教师岗位一览表》

             2.《垣曲县2023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幼儿教师报名表》.doc

 

  垣曲县教育局

        2023年1月17日

附件1:

垣曲县2023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幼儿教师岗位一览表

序号

  

岗位数

1

逸景幼儿园

2

2

城南幼儿园

8

3

城西幼儿园

4

4

滨都幼儿园

3

5

城东幼儿园

5

6

城北幼儿园

5

7

中心幼儿园

8

8

铜矿峪幼儿园

2

9

实验幼儿园

1

10

刘张示范幼儿园

2

11

长直中心幼儿园

3

12

王茅中心幼儿园

2

13

陈堡中心幼儿园

1

 

 

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