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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垣曲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6-22 16:43      来源: 垣曲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22-06-22
发布机构 垣曲县人民政府 文号
主题词 体裁

尊敬的张惠娟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实施冶炼厂河道治理的建议”收悉。经我们认真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一、您的这一建议提得很好,对改进河道治理工作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强化了扎实推进河道治理工作的必要性和严峻性。

  二、关于您提出的“关于实施冶炼厂河道治理的建议”情况和问题需要给您说明的是:根据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全县河长制工作会议按排,为加快推进乡村振兴,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河道防洪能力,建设“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水美乡村,我局对全县河道进行了摸排,制定了垣曲县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及水美乡村建设三年工作方案,结合冶炼厂河道实际情况,我们已将该河道列入2023年实施计划,并将冶炼厂河道治理方案尽快上报县政府,争取早日批复立项并开工建设。

  三、我们积极推进河长制工作,主要解决我县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完善我县水治理体系、保障水安全,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有力、保护有效的河流管理保护机制。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此致

  敬礼

 

  垣曲县水利局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