垣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07 15:01 来源: 垣曲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 YC04100/2022-01835 | 发布时间 | 2022-12-07 | ||
发布机构 | 垣曲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垣政办函〔2022〕20号 | ||
主题词 | 城乡建设 | 体裁 | 政办函 |
县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全县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管理,保证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合理利用和有序开发,不断提高城市安全水平和综合承载能力,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关于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晋建城字〔2021〕90号)和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运政办函〔2022〕4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县开展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工作,通过普查进一步明确底数、排查隐患、消除风险,逐步建立全县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管理体制机制,推进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管理。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普查范围
全县所有城市道路(含穿越中心城区的公路)、街巷,包括主次干路、支路、通道和其他公共区域。
二、普查内容
充分运用已开展的地下管线普查等工作成果,全面清查城市范围内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现状,获取准确的设施种类、构成、规模等基础数据。
三、工作要求
(一)建立工作机制。县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协管副主任、县住建局负责人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垣曲县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强化协调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面临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及规划、建设、管理工作。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在普查、排查、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引进专业化服务。
(二)认真开展普查。全县地下基础设施各权属单位可参照《住建部关于印发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和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工作指导手册的函》(建办城函〔2021〕208号)要求,科学制定《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方案》,方案要明确普查范围、工作内容、技术标准、实施计划、经费预算等,于2022年12月15日前将普查方案及联系人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部门要按照“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开展普查,同时督促指导设施权属单位同步开展隐患风险排查工作,建立设施危险源及隐患风险管理台账。到2022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设施普查,摸清底数,消除隐患风险点。
(三)做好宣传引导。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积极推广可借鉴案例,推介可复制经验,引导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加快工作推进。要畅通地下市政基础设施事故隐患信息报告渠道,建立快接、快处的处置工作流程,建立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举报危害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的行为,充分发动社会公众进行监督,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强化更新管护。各权属单位要建立完善运行维护管理和应急抢险制度,落实人员、资金等保障措施,定期开展检查、巡查、检测、维护,逐步对超过设计使用年限、材质落后的城市老旧地下市政基础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处理,防止设施带病运行。
(五)建立和完善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各部门要利用普查成果,到2023年12月底前,建成设施数据、共建共享、动态更新的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平台,基本建立和完成并网运行。
(六)推进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智能管理。各部门要运用5G、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建立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加强已有信息化和一体化展示。积极推进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等市政公用设施智慧化建设和改造,逐步搭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感知网络,探索建设路面塌陷隐患监测感知系统,提升运行管理效率和事故监测预警能力,逐步实现管理精细化、智能化、科学化。到2025年12月底前,基本实现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全覆盖。
附件:垣曲县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领导小组
垣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5日
附件
垣曲县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领导小组
为确保我县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有序推进,县政府决定成立垣曲县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县政府分管住建工作的副县长
副组长:县政府办协管副主任、县住建局主要负责人
成 员: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能源局、县融媒体中心、电信垣曲分公司、联通垣曲分公司、移动垣曲分公司、垣曲供电公司等。
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住建局负责人兼任,主要负责督促、协调各项工作开展,收集汇总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县政府、市城市管理局汇报,组织开展考核评估。
二、各单位职责
县住建局:负责中心城区供水、排水、供热、燃气、综合管廊、地下通道、地下道路、地下车库及其附属设施普查,查找并及时消除隐患风险点,指导相关部门和权属单位将设施信息接入综合管理信息平台。负责参与重大地下空间开发项目的联审决策,对人防工程及其附属设施普查,对存在的隐患风险提出整改建议,督促权属单位依法进行整改,限期消除隐患,并负责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规划。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规划。
县发改局:负责水气热等公用事业价格制定等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做好资金保障。
县能源局:负责天然气长输管道等能源管线及其附属设施普查,指导相关部门和权属单位将设施信息接入综合管理信息平台。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广播、电视和信息管线及其附属设施普查,查找并及时消除隐患风险点,指导相关部门和权属单位将设施信息接入综合管理信息平台。
电信垣曲分公司、联通垣曲分公司、移动垣曲分公司:负责通信管线及其附属设施普查,查找并及时消除隐患风险点,指导相关部门和权属单位将设施信息接入综合管理信息平台。
垣曲供电公司负责对电力管线及其附属设施普查,查找并及时消除隐患风险点,
其他相关部门:其他涉及到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