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垣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垣曲县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专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12 15:02      来源: 垣曲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YC04100/2022-01836 发布时间 2022-12-12
发布机构 垣曲县人民政府 文号 垣政办函〔2022〕22号
主题词 综合政务 体裁 政办函

垣曲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全县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县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全县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组织领导全县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定期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合力推动全县充(换)电基础设施健康发展。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张  帆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刘丰宏    县政府办副主任

  吴向阳    县能源局局长

  成  员:郭晓燕    县能源局副局长

  王小龙    县发改局副局长

  娄正龙    县工科局副局长

  王咏田    县财政局副局长

  赵云岗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文  瑞    县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刘  剑    县交通局党组成员

  景龙泽    县住建局副局长 

  张  茜    县委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刘  凯    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普康平    市生态环境局垣曲分局党组成员

  杨利民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赵言龙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谭锐金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鲁亚雷    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刘  磊    县金融服务中心主任

  李翔达    垣曲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局长   

  卢斌斌    县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丰宝    县公路管理段副段长

  谭红平    县融媒体中心总编

  杨  平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文海波    国网垣曲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分管副职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能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县能源局局长兼任,承担专班日常工作,负责沟通协调各成员单位,并建立定期调度、台账管理、督办通报机制,加强日常调度监督。

  三、成员单位职责

  县能源局负责牵头编制全县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制定三年行动计划。

  县发改局负责研究制定充(换)电站运营服务费标准和配套电价政策。

  县工科局负责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与充(换)电设施建设的统筹衔接,及时提出调整建议。

  县财政局负责统筹、管理、监督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使用各级财政资金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研究制定支持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配套土地政策。

  县行政审批局负责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备案)工作。

  县交通局和公路管理段负责旅游公路和“四好农村路”充(换)电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和投资建设。

  国网垣曲供电公司负责做好电网配套建设和报装服务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统筹推进本地区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承担主体责任。

  其他各相关单位按各自职责负责落实本行业本领域工作任务。

  四、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制定本行业本领域推进机制,落实工作举措,主动加强工作对接,合力推动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因职务变动需调整时,由工作专班办公室报组长同意后,行文告知成员单位。

  垣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