垣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垣曲县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专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12 15:02 来源: 垣曲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 YC04100/2022-01836 | 发布时间 | 2022-12-12 | ||
发布机构 | 垣曲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垣政办函〔2022〕22号 | ||
主题词 | 综合政务 | 体裁 | 政办函 |
垣曲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全县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县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全县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组织领导全县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定期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合力推动全县充(换)电基础设施健康发展。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张 帆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刘丰宏 县政府办副主任
吴向阳 县能源局局长
成 员:郭晓燕 县能源局副局长
王小龙 县发改局副局长
娄正龙 县工科局副局长
王咏田 县财政局副局长
赵云岗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文 瑞 县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刘 剑 县交通局党组成员
景龙泽 县住建局副局长
张 茜 县委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刘 凯 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普康平 市生态环境局垣曲分局党组成员
杨利民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赵言龙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谭锐金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鲁亚雷 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刘 磊 县金融服务中心主任
李翔达 垣曲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局长
卢斌斌 县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丰宝 县公路管理段副段长
谭红平 县融媒体中心总编
杨 平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文海波 国网垣曲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分管副职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能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县能源局局长兼任,承担专班日常工作,负责沟通协调各成员单位,并建立定期调度、台账管理、督办通报机制,加强日常调度监督。
三、成员单位职责
县能源局负责牵头编制全县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制定三年行动计划。
县发改局负责研究制定充(换)电站运营服务费标准和配套电价政策。
县工科局负责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与充(换)电设施建设的统筹衔接,及时提出调整建议。
县财政局负责统筹、管理、监督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使用各级财政资金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研究制定支持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配套土地政策。
县行政审批局负责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备案)工作。
县交通局和公路管理段负责旅游公路和“四好农村路”充(换)电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和投资建设。
国网垣曲供电公司负责做好电网配套建设和报装服务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统筹推进本地区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承担主体责任。
其他各相关单位按各自职责负责落实本行业本领域工作任务。
四、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制定本行业本领域推进机制,落实工作举措,主动加强工作对接,合力推动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因职务变动需调整时,由工作专班办公室报组长同意后,行文告知成员单位。
垣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