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无障碍浏览
  • 本站地图 网站地图
  • 登录 | 注册
  • 网站支持IPv6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试点领域信息公开 >

垣曲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山西北方铜业有限公司铜矿峪矿“3.24”物体打击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2-05-10 15:10      来源: 垣曲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本页

县应急管理局:

  你局《关于审核山西北方铜业有限公司铜矿峪矿“3·24”物体打击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请示》(垣应急字〔2022〕6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事故调查工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同意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的分析和事故性质的认定,山西北方铜业有限公司铜矿峪矿“3.24”物体打击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三、同意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责任人和事故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请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落实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处分决定,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党纪处理建议,请按党纪有关规定办理,对有关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由你局根据法律法规办理。

  四、同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防范措施,你局要加强对责任人和有关单位处理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办。

 

  垣曲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