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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试点领域信息公开 > 农村危房改造

垣曲县加快经营性自建房隐患整治和其他自建房排查工作

发布日期:2023-03-30 09:24      来源: 垣曲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本页

  2022年5月以来,全县扎实开展经营性自建房排查整治“百日行动”及“回头看”,基本摸清了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现状,有效管控了一批安全隐患。我县经营性自建房的隐患房屋管控、鉴定均已按时完成,希望大家再接再厉,扎实推动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落地见效。今天我们召开经营性自建房隐患整治及其他自建房排查推进会,主要目的就是总结前期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安排部署下一阶段自建房排查整治任务,动员各乡镇、各单位对标对表省、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真抓实干,从根本上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

  一、坚持高位统筹、强力推进,全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明显

  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各乡镇、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工作专班要求及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百日行动”目标任务,强化政治担当,落实过硬举措,压实属地和监管责任,扎实推进排查整治,推动全县“百日行动”取得明显成效,持续深化“回头看”,不断巩固工作成果、提升工作质量。我县2022年完成经营性自建房排查录入工作,共计排查录入1332户,其中城市房屋461户、农村房屋871户。发现经营性自建房问题11个,县自建房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隐患移交通知单7份涉及整改内容11个其中城市房屋8个、农村房屋3个。涉及新城镇、历山镇、市场监管局、文旅局。主要通过拆除、封停、警示等方式完成整改。全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紧盯重点任务,精准施策,扎实推进自建房专项整治工作

  通过开展“百日行动”和“回头看”,各乡镇、各单位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省、市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如个别乡镇排查和信息录入不够精准,排查基本信息、隐患初判不够准确;有的排查时在周围环境对房屋安全性的影响等方面有欠考虑,没有彻底摸清潜在隐患。个别乡镇对自建房专项整治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现象,其他自建房排查工作与兄弟区、县相比较为落后。

  一是开展其他自建房的排查摸底。根据《垣曲县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要求,2023年我县主要任务是在5月底前完成全县108366户的其他自建房排查录入工作,排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各单位要加强统筹调度,细化工作方案,加快推进排查摸底。要进一步细化网格,对属地自建房进行地毯式全面排查,不漏一栋,排查信息及时精准录入归集平台。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进行排查,加大技术培训力度,持续发挥“三员联动”,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参与,确保排查质量。

  三、压实责任,强化保障,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落细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各乡镇、各单位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上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按照省、市自建房工作专班要求,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房屋安全事故的底线,把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

  二要加强组织领导。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进入常态化,各乡镇、各单位要加强统筹调度,细化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及时限,落实责任到岗到人。住建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强化与成员单位的协同联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推动问题移送处置,形成工作合力。

  三要落实问题整改。从省、市督导组对各乡镇、各单位实地核查情况来看,我们在工作中还存在一定不足。各乡镇、各单位要认真落实问题清单整改工作,明确整改措施,逐项整改销号。严格落实属地和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明确整改时限,紧盯问题整改进度,确保整改有效。对逾期未整改完成的问题,要严肃处理责任主体。

  房屋安全涉及千家万户,事关百姓安危和社会稳定。我们一定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