垣曲县王茅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2023-03-21 10:49 来源: 王茅镇 浏览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 YC04100/2023-00308 | 发布时间 | 2023-03-21 | ||
发布机构 | 王茅镇 | 文号 | |||
主题词 | 体裁 |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主要负责本镇各内设机构及村(居)委会的正常运转;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强农惠农政策,维护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做好农村土地规划和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推动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为农民提供科普培训、技术技能培训和市场信息服务,帮助农民多渠道转移就业,促进农民增收;
(2)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搞好农村义务教育、公共卫生事业;
(3)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组织好农村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指导村民自治。
(4)在主抓职能部门各项工作的同时,紧密配合县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有关方面的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分配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王茅镇2023年年初在编人数45人,退休人员5人。内设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农村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三个独立编制机构。共有8个部门,分别为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规划建设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3年度预算收入总计717.6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17.66万元,比上年增加121.01万元,增长20.28%,主要原因是人员较上年有所增加;本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计717.66万元,其中:本年预算安排717.66万元,比上年增加121.01万元,增长20.28%,主要原因是人员数量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预算收入717.66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717.66万元,占10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 年度支出预算717.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9.9万元,占75.23%;项目支出177.76万元,占24.7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 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17.66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17.66万元,其中:当年拨款收入717.6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2.6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0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61万元、农林水支出157.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7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17.66万元,比上年增加121.01万元,增长20.28%。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17.6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2.66万元,占64.4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02万元,占6.27%;卫生健康支出18.61万元,占2.6%;农林水支出157.61万元,占21.96%;住房保障支出33.76万元,占4.7%。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17.6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48.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59.28万元、津贴补贴113.08万元、奖金9.57万元、绩效工资67.3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5.0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8.2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98万元、住房公积金33.76万元。
公用经费91.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85万元,印刷费6万元,水费0.75万元,电费7.2万元,会议费0.7万元,维修费0.74万元,劳务费22.8万元,福利费5.55万元,工会经费3.3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8.9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1.59万元。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1.15万元,与2022年预算同口径一致。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5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一致。
八、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3年王茅镇政府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1.59万元,比2022年预算同口径增加5.28万元,增长6.12%,增加原因主要是新增人员多,人员费用增多。
九、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王茅镇政府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74万元。
十、绩效管理情况
1、绩效管理情况
2023年王茅镇政府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17.66万元。
2023年王茅镇政府人员类项目448.3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各项工资奖金津补贴,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做到按时发放,切实保障机关干部的权益,提高其工作积极性。
2023年王茅镇政府公用类项目91.59万元,其中:其他交通费用31.59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机关干部的公车补贴;乡镇运转经费为60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工作的正常运转,支出于办公费、印刷费、维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以确保乡镇工作全面顺利开展;助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实现镇机关各部门正常运转;加大环境整治力度,提升人居环境;稳定当地民生,促进镇村事务全面发展。
2023年王茅镇政府村级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有效帮助村民进行自治活动,切实保障村民的权利,确保各项经济活动有效运转。
2023年王茅镇政府村级组织运转经费140万元,主要用于我镇5个行政村在职村干部的固定报酬、误工补助、村办公经费及公益性事业等开支。保障各村的安稳及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干部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广大农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奠定基础。
2023年王茅镇政府农村离任“两委”主干生活补贴5.11万元,用于发放农村离任“两委”主干的生活补贴,确保农村离任“两委”主干‘老有所养’,消除现任‘村官’的后顾之忧,增强村干部岗位的吸引力,确保乡村工作有序完成。
2023年王茅镇政府定额生活补助0.6万元,用于发放定额人员的生活补助。保障定补人员的权益,提高定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帮助政府更好的运作。
2023年王茅镇政府乡镇运转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确保乡镇工作全面顺利开展。维持乡镇工作正常开展,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能力。
2023年王茅镇政府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市级配套资金7.5万元,用于王茅镇五个行政村的日常办公、印刷、维修等各项支出,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
2023年王茅镇政府乡镇(街道)市级配套工作经费资金4万元,用于乡镇日常办公的各项支出,维持乡镇正常运转。促进我单位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保障机关事务的正常运转,推进乡镇各项事业的发展。
2023年王茅镇政府遗属生活补助1.83万元,用于本单位遗属人员的生活补助发放,更好的保障遗属人员的基本生活来源。
2023年王茅镇政府乡镇机关食堂补贴资金3.72万元,用于保障机关食堂正常运转。改善机关干部饮食条件,提高干部满意度,促进基层工作效率。
2、绩效目标情况
十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车辆账面数量1辆,账面原值9.5万元,账面净值0万元。从使用状况分析:在用1辆,占100.00%,出租出借0辆,占0.00%,闲置0辆,占0.00%,待处置0辆,占0.00%。
2、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房屋账面面积9,415.92平方米,账面价值746万元,其中办公用房面积1,145.60平方米,占房屋的12.17%;业务用房面积4,122.32平方米,占43.78%;其他用房面积4,148.00平方米,占44.05%。从使用状况分析:在用9,415.92平方米,占100.00%,出租出借0.00平方米,占0.00%,闲置0.00平方米,占0.00%,待处置0.00平方米,占0.00%。
3、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国有资产总金额为1028.32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800.76万元,通用设备59.54万元,专用设备53.54万元,图书、档案0.25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49.98万元,无形资产64.25万元。
十二、其他说明
(一)工作创新措施情况
2023年,王茅镇政府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实现乡村振兴战略为目标,以经济结构调整为突破口,以保障民生为立足点,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紧抓战略发展机遇,创新思维方式,汇聚兴镇富民力量,奋力谱写乡村振兴新篇章。同时在财务方面,我单位将继续完善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强化落实,充分利用电算化会计,密切配合政府各部门相关工作,充分发挥好会计的监督管理职责,管好用好每一分财政资金。
(二)部门预算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我镇以部门绩效为向导,在预算编制方面以实际为主,科学、细化地进行编制预算;在预算支出方面,对其决策过程进行科学合理的安排与监管,有效促进项目效益的实现,使财政资金使用更加科学和有效。
(三)其他
无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将国家机关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情况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专指教育收费,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
七、单位资金:是指除政府预算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八、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十二、财政拨款:包含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