垣曲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开展2023年农业示范展示基地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遴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29 18:03 来源: 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本页
根据《运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3年农业示范展示基地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遴选的通知》(运农发〔2023〕39号),为深化我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结合我县实际,遴选建设一批产业突出、示范带动明显、长期稳定的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及社会化服务组织,围绕种植业、畜牧业、农机、渔业等农业主导产业,现面向全县遴选3个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至少1个粮食科技示范展示基地)、3个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
(一)遴选范围
产业突出、示范带动明显、长期稳定的现代农业科技园区、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科技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
(二)遴选资格与条件
1.示范基地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一定规模且长期稳定,租用、合作的合同期不少于10年。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合理,有专门的管理人员和农业专业技术人员。
2.现代农业科技园区要求是省级以上的科技园区,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是省级以上的示范社、示范农场,农业科技企业是市级以上的龙头企业或在当地有影响力产业突出、示范带动明显的新兴的科技企业。
3.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具备一定规模且相对稳定的试验示范基地(其中:粮油基地规模在300亩以上,果树基地规模在100亩以上,蔬菜基地规模在50亩以上,设施果蔬设施面积在30亩以上)。要具备集示范、推广、培训功能于一体的基本基础设施、试验示范器材、教学培训设施等条件。
4.基地应具有一支相对稳定的、专业技术先进、能够长期提供技术支撑的团队。至少与1个农业科研教学单位和1个农业推广部门合作,已建立了专家工作室优先,并已有效开展技术合作的优先。
5.基地在新品种新技术应用推广方面对当地产业发展有影响力,示范推广的品种和技术先进性、实用性要强,辐射带动强。而且基地有能力组织举办农户技术培训、现场观摩、基地展示等活动,自愿接受并配合农业主管部门的检查指导工作。
6.基地自愿开展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创新,配合实施重大技术协同推广。
7.近三年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法人无犯罪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
8.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三年内无违规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9.在历年农业项目实施中经各级农业、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发现存在资金使用问题的不得申报。
(三)申报资料
1.申报单位申请书,并填写《垣曲县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申请表》(见附件)。
2.申报单位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年审时间截止2024年8月之前,加盖公章)。
4.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近半年流水明细。
5.公安部门出具的申报单位法人三年内无违纪犯罪证明。
6.申报单位征信(天眼查认证情况)
7.所在地乡(镇)政府与产业主管单位推荐函 。
8.示范基地规模、技术标准、示范引领带动等方面的文字说明与图片。
二、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
(一)申报对象
县域内主要从事种植业、畜牧业、农机、渔业等农业主导产业,且具有一定规模、辐射带动能力较强、专业性强、服务效果好、群众认可度高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服务组织、农业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承担农业技术推广服务。
(二)申报条件
1.申报社会化服务组织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独立财务核算,无不良诚信记录,运营状况良好,服务农民积极性高。
2.农业企业要求是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要求是市级以上示范社、示范农场。
3.服务组织需自主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与装备,专业化程度高、组织化能力强,能够对农户提供专项或全程化服务,且效果明显。
4.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具有较强的技术力量,能大力开展良种、良法、良技推广应用及培训,能熟练使用新技术新装备,并具有较强影响力和辐射带动能力,至少能培育80个以上的示范主体,确保每个示范主体掌握2-3项主推技术。
5.开展培训及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等多种形式的农业科技服务,并具有良好的信誉。
6.近三年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法人无犯罪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
7.在历年农业项目实施中经各级农业、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发现存在资金使用问题的不得申报。
(三)申报需递交的资料
1.申报单位申请书。
2.填写《垣曲县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申报表》(见附件)。
3.申报单位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年审时间截止2024年8月之前,加盖公章)。
5.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近半年流水明细。
6.申报单位征信(天眼查认证情况)。
7.公安部门出具的申报单位法人三年内无违纪犯罪证明。
8.所在地乡(镇)政府与产业主管单位推荐函。
9.社会化服务、示范引领带动等方面的工作现场图片及文字说明。
四、报名时间与地点
推荐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6月4日下午6时(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报垣曲县农业农村局农业产业化技术服务中心311室。
联系电话:0359-6023791 13593580082。
垣曲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