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垣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垣曲县促进专业镇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14 11:54      来源: 垣曲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YC04100/2023-00566 发布时间 2023-06-14
发布机构 垣曲县人民政府 文号 垣政办发〔2023〕19号
主题词 城乡建设 体裁 政办发

垣曲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垣曲县促进专业镇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垣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垣曲县促进专业镇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促进全县专业镇高质量发展,提升专业镇竞争力、影响力,进一步引导市场主体聚集,助力市场主体倍增,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促进专业镇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22〕80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支持专业镇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晋政办发〔2022〕81号)和《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运城市促进专业镇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运政办发〔2023〕8号)精神,结合垣曲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会省委省政府促进专业镇发展的战略意图,根据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充分挖掘县域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历史传统优势,加快培育发展一批产业相对集中、规模相对较大、市场占有率较高、就业带动性强的专业镇,锻造县域经济长板优势,促进市场主体倍增,推动产业转型和数字转型,助力垣曲全方位高质量发展。

  二、发展思路及目标

  (一)发展思路

  充分挖掘县域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历史传统优势,积极谋划和培育县域专业镇,围绕“皋落乡食用菌专业镇”“历山镇蜂蜜专业镇”“古城镇渔业专业镇”等发展方向,早日打造垣曲样板专业镇。

  (二)发展目标

  力争到2025年,至少打造一家市级专业镇。全县专业镇发展质量与产业竞争力显著提高,专业镇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基础设施、产业配套、信息化水平、人才支撑和自主创新能力明显提升;土地集约利用和产出效益进一步提升,节能降耗、减污降碳效果明显;市场主体集聚发展,培育一批龙头企业,招引孵化一批上下游配套企业,带动就业创业。

  三、专业镇认定标准

  按照《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运城市促进专业镇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市级专业镇认定标准,打造垣曲县专业镇。

  围绕制造业、特优农业、特色轻工(工艺美术)等领域,专业镇以县政府为申报和建设主体,按一定周期滚动认定培育,实现专业镇梯次培育发展。聚焦“传统、特色、专业、优势”要求,运城市重点专业镇认定标准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产业相对集中。专业镇的主导产业应至少拥有1家实力较强、行业知名的龙头企业,关联配套企业在10家左右。

  二是规模相对较大。制造业类专业镇年产值5亿元,特优农业、特色轻工(工艺美术)类专业镇年产值2亿元以上;主导产品具有历史发源地、地理标志等传统特色,在行业内影响力大、知名度高、市场占有率高的专业镇,在充分考虑发展前景后,可适当放宽认定条件,但年产值不少于1亿元。

  三是市场占有率较高。主导产品在全省占有率50%以上或全国拥有较大市场空间。

  四是就业带动性强。能够解决当地就业2000人以上。

  四、重点任务

  (一)实施专业镇市场主体倍增行动。坚持政策引导,依托专业镇专业优势、虹吸效应和集聚功能,深入落实市场主体倍增政策体系和省、市支持专业镇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充分发挥培育特色专业镇发展专项资金引领示范作用,大力推进“专业镇+市场主体”培育模式,加快延链补链强链,不断培育新市场主体,推动专业镇市场主体上规模、增实力、提效益,实现“一镇带一方,一方促全盘”集群成链发展。(县工科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县文旅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垣曲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县金融服务中心、县能源局、县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等部门和垣曲开发区、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专业镇主导产业壮大行动。依托专业镇资源禀赋、产业基础、专业特长和历史传承,支持专业镇龙头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快延伸产业链条,带动上下游配套企业做大做强。鼓励企业采取强强联合、战略联盟、股份合作、兼并重组等多种形式,迅速扩张规模、做大做强、提质增效;支持生产经营稳定、市场前景广、成长空间大、创新能力强的小微企业“升规入统”,。实现专业镇主导产业更加集聚、企业发展能级更高、经济规模更加壮大,。推动专业镇成为垣曲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县工科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牵头,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垣曲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民政局、县能源局、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县金融服务中心、县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等部门和垣曲开发区、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专业镇创新能力提升行动。聚焦专业领域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支持专业镇企业与高校及科研院所深化省校合作,开展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中试基地等各类科技创新平台,攻克技术难题,研发自主创新产品,争创高新技术、专精特新等企业。积极促进专业镇破解产业层次低、产业雷同、无序竞争、低水平重复建设等问题,抓好产业布局规划,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引导专业镇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特色轻工业等现代产业,促进特色产业从中低端逐渐向高端过渡转型。引导专业镇有关企业用好5G、大数据、工业互联网、物联网、智能制造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展产品制造、企业管理、电子商务等业务,实现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升级。(县工科局、县发改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县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等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专业镇重大项目攻坚行动。聚焦省、市专业镇政策导向,建立完善专业镇重点项目库,谋划实施一批标志性、引领性的重大项目,着力储备一批补短板、强弱项的重点项目,持续推动项目签约、开工、投产“三个一批”活动。建立项目全周期管理理念,坚持主动对接、靠前服务,压实项目建设属地责任,做好重点项目建设的动态监测,积极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问题,推动签约项目早落地、落地项目早建设、建设项目早投产、投产项目早达效。(县发改局牵头,县工科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财政局、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垣曲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能源局、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县金融服务中心、县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等部门和垣曲开发区、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专业镇就业富民赋能行动。鼓励专业镇企业强化员工培训,以训提能、以训稳岗,提升劳动者素质和技能,稳定现有就业;支持联合高等院校、职业技术院校,建设实习实训人才基地,培养大批技能型人才,解决专业镇转型升级过程中人才缺乏问题;引导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发展电子商务、快递物流、商贸服务、市场营销等专业化配套服务,吸引外地务工人员回流,返乡就业,提高就业吸纳能力,实现城镇和农村劳动力就近就业、“家门口”就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扎实推进“双创”工作,提升对返乡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军人等就业创业服务水平。扩大就业容量、提高就业质量,提升从业人员收入。(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发改局牵头,县工科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县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等部门和垣曲开发区、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实施专业镇质量品牌提升行动。引导专业镇企业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做精做优产品品质,打造高性能、多功能、绿色化、质量一流的“拳头产品”。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维护市场秩序。支持专业镇企业加强商标品牌建设,着力提升企业、产品知名度;鼓励专业镇产业联盟、协会等专业团体、行业协会组织注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创建“区域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打造一批产业名镇。提高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意识,支持企业申请、实施专利,推进专利技术产业化。支持企业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鼓励专业镇协会制定团体标准,提升先进标准支撑产业发展能力。(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工科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县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等部门和垣曲开发区、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实施专业镇市场拓展行动。大力发展会展经济,组织参加各类专业博览会,采取各种形式宣传推介专业镇企业和产品;根据产品差异化特色,举办系列促销展销活动,鼓励企业线上线下开拓市场,扩大产品销售渠道,持续扩大专业镇优势产品在全省、全国市场占有率和国际市场出口份额。支持企业参与省内外公开招标活动,相关部门要给予业务指导和协助。举办产业链上下游协作配套、产供销对接活动,健全完善流通体系,畅通产业循环、市场循环。支持专业镇工艺美术企业“抱团”创作,助推传统工艺发展。(县工科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县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等部门和垣曲开发区、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实施专业镇精准招商行动。围绕专业镇新动能培育、传统产业升级等重点领域,加强产业链“延补强”措施,积极开展产业链招商,遴选产业龙头型、标杆型企业为招商目标,精准招引一批市场潜力大、科技含量高、质量效益好、示范效应强的配套项目。强化专业招商队伍建设,精准锚定目标企业,通过专业招商、协会招商、以商招商、云招商等方式,引进落地一批高端优质项目,吸引更多企业在专业镇投资兴业。(县招商引资服务中心牵头,县工科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县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等部门和垣曲开发区、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实施专业镇要素保障行动。统筹做好用地指标规划,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效率,保障专业镇企业和项目建设用地需求。采取分类节能审查措施,强化落实正面清单管理、能效先进性审批、标杆性审批等支持政策,推动专业镇项目提升质量。优化环评审批服务,科学配置排污总量指标,支持专业镇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低碳环保产业和建设效益好的重大项目。围绕专业镇发展资金需求,开展精深对接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在审批流程、贷款规模、授信条件、融资利率等方面优化提升。完善金融服务机制,引导专业镇企业挂牌上市,拓宽融资渠道,用足战略性新兴产业电价支持政策,以资本力量助力企业做大做强。鼓励农民合作社和农户通过劳动力、资金、土地经营权等多种方式入股龙头企业。(县自然资源局、县能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垣曲分局、县金融服务中心牵头,县工科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县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人行垣曲支行、运城市银保监分局垣曲监管组等部门和垣曲开发区、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实施专业镇环境服务优化行动。聚焦打造“三无”“三可”营商环境,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全力提升服务企业水平。优化专业镇发展软硬环境,加强工业设计、检验检测、企业孵化、物流配送等多功能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升道路、供电、供水、数字化等基础设施承载能力,加快形成上下游配套、产业链协同、专业化分工、社会化协作的产业空间布局。(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发改局、县工科局牵头,县教育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能源局、县水利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县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等部门和垣曲开发区、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高效协同推进机制

  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垣曲县专业镇发展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县专业镇建设的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工科局,负责日常协调工作。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协调联动,会商解决问题。各乡镇要根据本区域主导产业特点、发展阶段水平、资源禀赋条件等,研究制定“一镇一策”扶持政策。

  (二)建立常态化服务机制

  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深入各乡(镇)、企业开展调研,摸清专业镇企业发展现状,找准产业发展的共性问题和企业发展的个性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把脉问诊”、协调配合、跟进帮扶,帮助解决好专业镇企业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积极指导专业镇编制特色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完善专业镇发展路径,推动特色产业做大做强、特色产品做优做精,促进专业镇提档升级。

  (三)建立责任清单机制

  各乡镇、各部门要梳理溯源,深入挖掘具有比较优势的特色产品,制定出台专业镇培育方案,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安排年度重点任务、推进措施、时间进度,细化分解责任,压实各方责任,确保措施落实到位。

  (四)建立科学化考核激励机制

  各乡镇、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深刻认识培育打造专业镇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根据目标任务要求,安排年度重点任务、推进措施、时间进度,细化分解责任,压实各方责任,全力推动专业镇工作扎实开展。将专业镇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加强对各乡镇和各相关部门落实专业镇工作的监督考核,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予以表扬,对在工作中推诿扯皮、推进不到位、落实不主动不积极的进行通报批评和约谈,确保取得实效。

  本文件由县工科局负责解读。

文件:垣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垣曲县促进专业镇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