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垣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23年全县货运源头企业予以公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29 11:59      来源: 垣曲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YC04100/2023-01315 发布时间 2023-05-29
发布机构 垣曲县人民政府 文号 垣政办函〔2023〕10号
主题词 交通 体裁 政办函

垣曲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治理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办法》(省政府第 301号令)、《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和《2023年全市治超工作要点》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我县货运源头治超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 2023年全县24家重点货运源头企业及监管单位予以公示,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履行源头治超监管职责,切实抓好货运源头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附件:垣曲县货运源头企业及监管单位公示一览表.pdf

  垣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