垣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23年全县货运源头企业予以公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29 11:59 来源: 垣曲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 YC04100/2023-01315 | 发布时间 | 2023-05-29 | ||
发布机构 | 垣曲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垣政办函〔2023〕10号 | ||
主题词 | 交通 | 体裁 | 政办函 |
垣曲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治理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办法》(省政府第 301号令)、《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和《2023年全市治超工作要点》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我县货运源头治超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 2023年全县24家重点货运源头企业及监管单位予以公示,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履行源头治超监管职责,切实抓好货运源头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垣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