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垣曲县“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办公室通告

发布日期:2024-01-29 10:49      来源: 垣曲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本页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各校外培训机构:

  为持续巩固我县“双减”工作成果,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规范校外培训行为,确保学生过一个愉快而有意义的寒假,现作如下通告:

  一、未获得办学许可的机构属于无证经营,应立即停止培训活动。

  二、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开展学科类培训活动。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超范围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严禁通过任何途径发布学科类培训广告。

  三、各校外培训机构要规范培训行为,强化人员专业素养,严格审查培训材料。不得开展违规竞赛项目,不得为培训学员提供夜间住宿、供餐等服务,不得虚假宣传,不得逃避资金监管。

  四、各校外培训机构要定期开展周边环境、房屋建筑、消防设施设备以及用电用气等风险隐患排查,重点对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安全无隐患。

  五、县教育局、文旅局、卫体局、科技局、公安局、消防大队、市监局等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严查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非学科类违规培训、无证无照开展培训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监督举报,共同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县教育局提示:如果发现违规补课及各种不合理培训行为,广大学生及家长可以通过举报电话进行监督举报。县教育部门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并认真核查,严肃处置。

  违规举办学科类补课,违规开展培训,监督举报电话:

  学科类监督举报电话:教育局0359-6023671

  科技类监督举报电话:工信局0359-6022951

  艺术类监督举报电话:文旅局0359-6023268

  体育类监督举报电话:卫体局0359-6022156

 

  垣曲县“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办公室

  2024年1月29日